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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决算
  • 索引号
    hhxczj/2025-00168
  • 发布机构
    红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25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红河县2024年度地方财政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


监督索引号53252903100011000


——2025730日在红河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十五次会议上

红河县财政局  王磊


一、2024年全县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面对财政收支矛盾加巨的严峻挑战,迎难而上、顶压奋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最大限度统筹财政资源,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保障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不断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一)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78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0.9%为调整预算数的100.9%比上年增长4%,增收67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091万元,比上年增长0.1%,增收4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2,691万元,比上年增长5.6%672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9,75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7%为调整预算数的100%比上年下降1.1%,减支2,844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8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7,92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23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12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9,200万元,上年结转26,799万元,收入总计282,956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9,754万元,上解支出4,35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25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06万元,调出资金3,418万元,支出总计278,68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276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59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61.9%为调整预算数的100%比上年下降1%,减收25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6,80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213.7%为调整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增长25.9%,增支7,565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601万元,上年结转9,96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42,075万元,调入资金3,418万元,收入总计72,6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6,806万元,上解支出77万元,调出资金125万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6,575万元,支出总计53,58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9,070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完成5万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5万元,与上年持平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8,54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6%比上年增长3.5%,增收3,33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1,67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7%比上年增长16%,增支14,224万元。收支结余-3,13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5,162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8,541万元,其中:本级收入76,46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074万元,上年结余48,29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1,672万元,其中:本级支出50,60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1,065万元。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终结余45,162万元。

二、强化财政政策实施力度,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2024年,财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十届人大第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预算调整审议意见,以及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综合县政协相关协商内容,着力抓好各项工作,确保2024各项财政政策有效落实。

(一)深度挖掘财政资源,规范组织财政收入。一是强化重点税源管理,促进应收尽收。深挖增收潜力,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圆满完成年初收入目标任务二是积极向上争取中央和省级支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提前谋划做好准备,多渠道积极向上争取各类扶持资金,全力缓解财政资金支出压力,全年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24.3亿元,债券转贷资金5.1亿元,有效地支持我县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三是大力整合清理存量资金。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多措并举加快盘活存量资金,通过对结转结余资金和实有账户资金进行清理全年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0.24亿元,全部统筹用于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和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

财政风险精准防控,牢牢构建安全财政一是强化债务风险防范。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监测,通过制度约束、技术赋能和协同治理,实现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动态平衡,确保财政可持续性。积极主动向上争取政府专项债券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加大资源资产盘活及过“紧日子”力度,统筹各类资金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年系统内政府债务偿还1.86亿元,完成“军令状”化解目标任严防地方债务“暴雷”和发生系统性风险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克服财政“紧平衡”困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科学合理编列“三保”支出预算,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调度,加强运行监测,保障正常支付2024年全县三保支出12.74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2.98亿元、保工资支出9.51亿元、保运转支出0.25亿元牢牢兜住基层“三保”底线三是加强金融风险防范。高度重视金融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加强领导、强化宣传、狠抓排查、疏堵并用,有效遏制了非法集资案件及涉非涉稳风险的发生,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成立了红河县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扎实开展金融风险防控及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共开展了19次宣传活动,参与群众人数达6660余人。通过集中播放宣传片,群发提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转发媒体宣传作品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模式,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联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各类涉非涉稳风险常态化排查共计11次,共核查了8条风险线索;共排查产登公司4家,投资公司共41家,有效防范企业风险。

(三)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打造民生财政。一是始终坚“为民理财”的工作理念,聚焦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优先保障全县民生支出2024年全县民生支出223,0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6%全面贯彻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完善教育保障机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全年教育支出59,157万元落实全民参保计划,继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标,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12万元提升医疗卫生能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完善预防为主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年卫生健康支出13,629万元。千方百计加大对企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助企纾困体系,红河县创业担保贷款任务318户已发放319户,完成率100.31%,发放贷款5,905万元,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四)加强统筹整合资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为目标,加大支农投入,优化支出结构,2024年衔接资金34,959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25,225万,省级资金9,734万元。集中用于乡村振兴,助推城乡融合发展;二是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大力支持农田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规范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提高农民耕地种粮的积极性2024红河县土地出让收2,441万元,已安排228万元用于农业农村,占比为9.3%三是切实加强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集中发放,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兑付各项补贴2.6亿元,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不折不扣把各项惠民惠农支出精准到户到人。

三、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管理责任

(一)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实事求是测算财政收入打破预算安排固有基数模式,贯彻落实零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强化政策集成和资金整合,不断提高科学统筹财政资源能力加强收入统筹、规范支出管理、强化执行与绩效管理、加强风险防控、增强财政透明度,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把过“紧日子”作为预算安排的长期原则。提升财政收入增收能力,推动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巩固衔接乡村振兴,不断强化“三保”保障,推动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守住风险底线。加强规范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渠道、方式和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度除规定的涉密单位及信息外,实现了预算公开全覆盖,公开率达100%

(二)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形成事前设置绩效目标、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的工作格局,深入推进我县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24年全县129个预算单位建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库,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公开,单位自评随部门决算公开。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特别是重点项目的运行监控,切实发挥运行监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纠偏、促进作用,持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2024年聘请第三方对我县上年度11个重点项目和1个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报告存在的问题反馈各项目实施单位,各评价单位根据结果应用的通知对评价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并由被评部门对第三方机构参与红河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进行考评。

(三)抓实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是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财政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清源行动工作领导小组,2024抽调人员成立4个检查组,检查73家单位(含10个乡镇1个国资公司),发现问题194,并将问题书面反馈至相关责任单位,所有问题已完成整改

(四)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基本形成符合全县发展需要的现代国资国企治理体系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健全完善监督管理考核体系不断优化监管手段推动管资本与管党建相结合、履行出资人职责与履行国资监管职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出资人监督相结合,形成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 三位一体”的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防控预警、处置和问责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约束,精准识别债务风险“一企一策”确定管控目标。


监督索引号53252903100011111




附件【附件3.2024年红河县转移支付情况说明.doc
附件【附件2.2024年红河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变动情况说明.doc
附件【附件4.2024年红河县地方债务情况说明.doc
附件【附件5.2024年红河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doc
附件【附件6.红河县2024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说明.doc
附件【附件7.2024年红河县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docx
附件【附件8.2024年红河县决算公开空表情况说明.doc
附件【附件1.红河县2024年政府决算公开表2025082508164886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