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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务服务管理信息公开
  • 索引号
    hhxzwfwj/2025-00076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务服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25
  • 时效性
    有效

宝华镇朝阳村塔卜老寨哈尼梯田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EPC+O)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华镇朝阳村塔卜老寨哈尼梯田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EPC+O),已由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县发改办〔2025〕201 号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县建发〔2025〕57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红河县宝华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积极申请沪滇帮扶资金及地方政府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宝华镇朝阳村塔卜老寨哈尼梯田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EPC+O)。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内容主要为农文旅示范村综合配套功能用房以及室外工程,包含农特产品展示交易区、农特产品物流仓储中心、电商中心三大功能板块。建筑面积:1976.12 平方米,建筑高度:地上24.00m,室内外高差0.60m,地上6层。

2.3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051.9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900万元,设计费18万元

2.4 项目地点:红河县宝华镇朝阳村委会

2.5 招标范围:完成宝华镇朝阳村塔卜老寨哈尼梯田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EPC+O)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更改竣工验收及后续服务,负责向相关部门提供报批报建手续资料、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保证各阶段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部门审核;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

②施工部分:完成设计施工图(通过相关部门审查的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售后质保等工作,并负责一切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审核等工作,确保工程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③运营部分:根据自身的经营计划、经营特点,与设计方充分沟通后确定建设内容满足其经营需求,并能保证项目的收益性、持续性、合法性,提出经营思路、运营方案。

2.6 工期要求:建设期24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运营期10年。

2.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设计图纸满足施工需要,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设备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须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运营质量要求:按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执行,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8质量保修期:整体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①设计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②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③运营单位:具备相应人员、技术、运营管理能力及经验

3.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要求:投标人(施工单位)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提供社保证明出具时间应从发布公告之日起有效;

2)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社保证明出具时间应从发布公告之日起有效。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 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的原件扫描件;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决算报表。(成立不满 1 年的,只需提供财务情况说明, 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规定,2023 年后的审计报告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6 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6.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标时间前期间查询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三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除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家,要求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不超过个法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5   9 24  21 00分至 2025 9  30 2100 分,登录云南 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 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 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 2025 10 17 日上午08时 : 30分)。

开标地点: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跑马新街邮政局对面原国税局 6 楼)。

5.2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注意事项:①招标代理机构通过远程在线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 分钟)内,使用对本项目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数字证书完成本单位所有投标文件解密操作(即,点击解密、输入密码、密码确认)。若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致使其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②投标人在对应项目开标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开标会”模块,选择投标项目并实时关注项目开标信息。因投标人

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或未按要求处理,且影响其开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③投标人若对本项目在线开标过程有任何异议,应在开标结束指令下达前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对本项目开标过程无任何异议。投标人未参加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技术服务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上发布。请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注意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人:红河县宝华镇人民政府

   址:红河县宝华镇人民政府

人:志强

联系电话:15887655961、0873-4521001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红河县莲花路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

联系人:许忠丽

电话:15087318160、0873-4531066


行政监督单位: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0873-462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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