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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红河县住建局发布日期:2022/10/17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红河县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红县发改办2022】11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通过融资或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贷款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1)建设规模:该项目新建宝华镇、大羊街乡、甲寅镇、石头寨乡、架车乡、洛恩乡、阿扎河乡、车古乡、三村乡污水处理站9座,规模总计3600m³/d,DN400 污水主管32.771km,检查井1172座,污水接户管209.508km,接户检查井20951座。新建宝华镇、大羊街乡、甲寅镇、石头寨乡、架车乡、洛恩乡、阿扎河乡、车古乡、三村乡垃圾热解站9座,新增浪堤镇、垤玛乡热解成套设备2套,垃圾热解处理规模总计260t/d,废物箱203个,垃圾桶13000个,2.5 m³勾臂箱735个,1t勾臂车252辆。(2)技术标准: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3)项目总投资估算30388.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3654.22万元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354.81万元

2.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2)招标范围:项目设计、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计划工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2018年至今承担过一项以上(含一项)投资估算在16000万元及以上或监理服务费24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或业务手册的扫描件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21年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2018年至今承担过一项以上(含一项)投资估算在16000万元及以上或监理服务费24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或业务手册的扫描件为准,证明材料未体现项目金额(规模)、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的不予认可。)资格,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

3)人员要求:

岗位人员配置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中,驻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8名(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及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拟派的所有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职工,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1年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yncredit.yn.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公告发布后的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5)如有2021年及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须提供企业业绩;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无须社会保险证明,须提供新成立公司的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具体数量)个标段。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708时00分2022年10月2117时3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5.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0809时00分;开标地点: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县跑马路原国税局6楼

6.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http://www.ynjzjgcx.com/)(其他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址:

红河县迤萨镇莲花路

   址:

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9号

   编:

654400

   编:

661100

人:

普西凤

人:

葛妍麟

   话:

18214****47

   话:

0873-3038448

   真:

/

   真:

0873-373357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hzb688@163.com

   址:

/

   址:

/

行政监督单位: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话:

0873-4621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