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2021年度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
项目库审定结果公示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和云南省乡村振兴局综合处《关于加强县级“十四五”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使用的通知》(云乡振处发〔2021〕10号)的文件要求,结合红河县实际,我县已初步完成《红河县2021年度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计划表》的编制工作,入库项目13大类233个,总投资47166.18万元。入库项目经过“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程序,已完成县级审定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1日至31日,共10天。公示期间,若对公示项目有意见和建议,可直接电话向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股反映。
联系人:谭继松 联系电话:0873—4622147
附件:《红河县2021年度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计划表》
红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