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768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15
信息名称
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红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2021115日至2022115日,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红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了审计。

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红河县在政策衔接推进落地、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其他5个方面存在14个问题。红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全力全面认真整改。截止5月底,审计发现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整改情况

(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19名驻村工作队员选派不精准。

县委组织部牵头有关部门组成的整改专班,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2117号)文件要求,重新调整19名驻村工作队员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6个单位选派到红河县三村乡的7名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未落实,涉及金额35000元。

县市管局、县农科局、县公安局、县政务局、县供销社、县烟草公司6个单位已足额拨付7名驻村工作队员保障经费35000元。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200名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未享受雨露计划补助资金600000元。

经工作组入户核查,200人中25人为非中高在校生,不符合申请条件;2人自愿放弃补助;其余173人符合补助条件,已补发补助款519000元。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四)县林草局10名生态护林员重复享受政府公益性岗位补贴19332元。

已解聘的3名护林员归还0.5333万元;正在聘用的7名生态护林员重复享受政府公益性岗位补贴已全部收回。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五)县人社局引入的2个培训机构超资质范围组织11期培训、520人次,涉及资金444600元。

县人社局认真自查自纠,深刻反省,对涉事培训机构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审计组反馈对涉及的444600元资金不作退还处理。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六)县乡村振兴局6个涉农整合项目应入未入项目库。

县乡村振兴局已将涉及的6个涉农整合项目划归入库,实行项目库动态管理后续加强项目库建设、管理、使用。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七)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2个产业扶贫项目绩效不高,未能实现预期收益。

2个产业扶贫项目均已与第三方达成合作并投产,每年产生益。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八)迤萨镇政府2个涉农整合项目未发挥效益。

2个项目均与本地企业达成合作,已投产并发挥效益。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九)迤萨镇政府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未及时开工。

4个项目已全部完成招投标程序开工,项目完成进度均超过80%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县人社局扩大范围使用中央就业补助资金616950元。

县人社局已将扩大范围支出的中央就业补助资金616950元归还原资金渠道。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一)县农科局超标准支出项目管理费31632元。

县农科局已将超额度列支的管理费31632元归还原资金渠道。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二)县农科局扩大开支范围支付农技人员电话补助113150元。

县农科局已清退收回支付149名公职人员的电话补助108770元,对6名临聘人员的电话补助4380元不作清退。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三)县教体局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涉及资金400000元。

县教体局已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400000元。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四)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规范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程序,已按合同进度支付工程款;委托云南山长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已出具审核报告,并于20225月完成县级验收。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计划

红河县将结合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标本兼治,深刻汲取此次脱贫攻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教训,有力有效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红河县人民政府

202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