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12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县卫健局
文号
红卫建函〔2021〕21号
发布日期
2022-01-22
信息名称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对县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A

王来斗代表:

你在红河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普咪村卫生室搬迁的建议》第10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在建议中提到的普咪村委会12个自然村10505330人,现村卫生室建于2006年,建筑面积仅有60㎡,配备乡村医生4人中也仅2人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长期以来,普咪村受人口多,卫生室面积小,看病拥挤等问题困扰,村民的医疗主要依靠乡卫生院,而乡卫生院距离村16.00公里,路程远且都是山路,村民们看病非常不方便,并以此提出关于普咪村卫生室搬迁的建议,我局非常赞同。

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贫困村退出标准和脱贫成果巩固要求指标说明的通知》(云开组[2019]9号)文件中已经明确了行政村卫生室的基本标准:1.每个建制村建有村卫生室并达到基本标准(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建制村可不设村卫生室);2.建制村卫生室建筑面积60㎡(含60㎡)以上,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至少配备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诊查床等基本医疗设备;3.至少有1名人员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目前、红河县洛恩乡普咪村卫生室建筑面积60平方米,并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配备了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诊查床等基本医疗设备,且有2人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洛恩乡普咪村卫生室均已达标。

为进一步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改善人民群众就医环境,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好病的总体思路,我局已编制完成《红河县乡村公共医疗设施建设项目“十四五”规划正在申报中。但是,根据目前村卫生室基本标准,普咪村卫生室已达标,所以,我局将此建议作为办结处理。至于洛恩乡普咪村卫生室在已经达标的基础上,需要迁建扩容,进一步改善卫生室就医环境及技术条件,待项目批复下来时优先考虑。

    感谢你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