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647
信息分类
统合信息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红河县司法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23
信息名称
红河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红河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准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法律列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列入县委党校主班次和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全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学习情况纳入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内容。全年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75次,参学1629人次。结合普法强基专项行动、六学实践活动,村民大会和主题党日等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469场次。

(二)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优化办事流程。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即办件比例,全县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299项,其中负面清单、涉密211项,进驻政务服务1087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100%最多跑一次100%,承诺时限压缩率84.54%;即办事项879项,即办件率达67.67%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各职能部门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1299项清单精细化梳理工作,汇聚证照类型明细141证,涉及28个部门1万多条数据,签章率100%。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率。工程建设项目四个阶段88项审批事项,平均办理环节压缩至53个环节,一般社会投资类办理时限由50个工作日压缩至45个工作日,政府投资类办理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缩至50个工作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平均办理环节压缩至12个环节,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9个工作日,为广大企业办事提供高效便利。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在审批专网运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不断提高,全年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业务28件,办理施工许可证9个。大力推进经营主体倍增行动,新增经营主体2480户、个转企155户,累计为经营主体减税降费5951.51万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及时向社会公布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核不合法的议题,不得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不作出决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有效。2023年,县政府常务会议题涉及重大决策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率达100%。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3次,清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9件,核查有效25件,废止4件。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县45家单位共聘请48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92个村(社区)均配备了由乡政府法律顾问担任的村居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配备率100%,实现法律顾问包村,法律明白人联户,做到一般性法律需求不出村就能解决。政府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175份;审查合同521件、文件205件;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讲座91场次、大众宣传2300余场次,代理行政诉讼6件、民事诉讼24件,保证了决策的合法性、严谨性和规范性。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制度,再度对《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乡镇承接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各方责任,开展了运输执法领域案卷评查专项活动,通过自评自查及纠错,提升了行政执法案卷的整体工作质量。抽取全县涉营商环境、民生领域行政处罚案件26开展案卷评查,查找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共组织110人参与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同步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清理工作,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培训,先后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线下培训3次,全县800余名执法人员培训均达30课时。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线索17条,处理17条,整改率100%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灾情报告、会商研判、应急响应、现场指挥、信息发布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32日在森林公园开展红河县2023年地震应急演练,并督促乡镇、部门开展地震灾害应急演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做到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畅通,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认真制定《红河县地震应急预案》《红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方案,县乡两级制定专项应急预案72个。目前,全县共有13支乡镇应急救队伍656人,各行业内部应急救援队伍25893人,应急救援和志愿者队伍1549人;共有跑马路和宝华2个物资储备库,代储省级、县级35类应急救灾物资;共配发15天通卫星电话和2数果S1对讲机,提高突发灾害时应急通信能力和协调指挥调度能力;有避难场所991个,挂牌843个,设置避难场所标识1320块,创建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1个。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创新行政调解工作方法,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程序,构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平台,行政调解案件化解率逐年提高,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作用,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充实专业人员,优化工作职责,深入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构建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能力。严守行政复议办案程序,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切实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业优势,针对情况复杂或法律适用困难的案件专门召开行政复议案件研判分析会进行集体探讨并形成有建设性的方案。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办结率为100%。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扩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覆盖面,组建法律服务专班深入13个乡镇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全程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年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4494次,调解矛盾纠纷886件,调解成功862件,调解成功率97.3%。无因矛盾纠纷引起的民转刑案件发生。

(七)强化监督制约,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办理建议提案268件,其中,县人大代表建议189件,满意率均达98.41%;县政协委员提案79件,满意率均达96.5%。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51条,财政信息、重大项目、生态环保、市场监督、民生改善等重点信息公开到位,全县政府机关发布文字、图文、动漫等政策解读材料7篇、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量76次,办结网上信访、县长信箱136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生效裁判文书履行率及司法建议落实等情况纳入我县法治建设成效考核,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行政案件办理质效不断提升。2023年,行政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均达100%

(八)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社会基础。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八五普法规划推进工作,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将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与法治宣传深度融合,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发挥各部门优势,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年内完成2个乡镇级法治文化广场、2个村级法治文化长廊建设,扩展法治宣传资源库达170余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村入户活动,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制定细化任务措施和工作清单,13支普法工作队下沉一线法治宣传408场次,专项普法8.8万余人次进一步巩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目前,已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省级7个、州级27个,县级54个。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深度有待加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度不够,法治意识、法治素养还不够高,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成效还有待提升;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有差距,开展专题式、研讨式学习较少,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意识还需提升,结合实际、联系工作、见人见事的深度学习较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工作难题的办法不多。

(二)普法内容及形式有待丰富。目前,我县普法主要通过照本宣科的讲法形式,学法人员感到枯燥乏味,难以提高学法兴趣。普法局限于拉横幅、贴标语、贴海报、设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内容不够丰富,针对性不够,普法效果难以提升。

(三)决策程序和执法程序有待规范。个别部门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时,合法性审查流于形式,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现象比较突出,部分单位未能在规定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存储不规范;部分执法单位存在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到位,法审核内容不规范等问题。

(四)基层执法能力有待提高。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基层综合执法担子加重,存在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专业技术要求较高,但部分基层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对执法工作认知模糊,在执法资格、执法对象、执法权限、执法成效上欠缺细致考量,依法办事意识不强,执法能力及法律素质不足,基层执法工作进度缓慢,效率不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情况

一是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第一议题学习重要内容,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研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全县政法干警讲授法治主题党课,通过县委带头示范,推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抓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全年累计开展5700余人次,筑牢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二是紧扣主题教育夯实思想根基。以开展县委主题教育为契机,通过办好读书班、抓好中心组学习、讲好专题党课,带动基层党组织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专题学习1455次。扎实推进四下基层,以上率下带动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领题调研108个课题,其中法治建设领域课题23个,聚焦参政议政、基层治理、毒品整治、生态文明建设等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难题促发展惠民生。三是扛牢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各2次,围绕中央和省州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让法治成为下级党政“一把手”履职重要内容,稳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1119日,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听取各乡镇和各部门党委(党组)现场述法,压实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建设职责。

(二)加强党的领导,定期谋划部署工作任务、健全党委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规划情况

一是自觉扛起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定期组织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认真对照《法治红河建设规划(20212025年)》《红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年度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督促完成“两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实地督导工作。二是着力解决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把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作为主攻方向,推动法治建设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4次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基层社会治理等突出问题整治情况,通过控投资、压负债、增积累等方式降杠杆、减负债,做好县属国企债务风险化解;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案率同比双下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效遏制,全县8.37万余人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最大限度提高群众反诈“免疫力”,成功见面劝阻658人,全县预后被骗率为0;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6起、抓获50人,打掉县内简易Goip(虚拟拨号设备)、“跑分”涉诈窝点104个,抓获163人。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一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深入践行省委倡导和树立的“十种鲜明导向”,针对干部“十种典型问题”,制定出台《红河县干部监督“前置预警谈话”工作机制》,严肃开预警谈话,强化日常预防和事前监督,严管厚爱激励干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从严从实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深入排查和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县实践行动走深走实,全年处置问题线索226件,立案152件,处分143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05人次。二是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县人民医院与州第一人民医院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正式运行,今年门诊、住院、手术患者数分别增长29.7%20.78%33.21%,均同比增长两位数,群众看大病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与临沧一中签订《云南省教师“省管校用”对口帮扶协议》,推动高中教学管理、教研质量、教师队伍、教学水平等方面显著提升,今年县一中高考成绩取得新突破,本科上线率提升15.77%,其中一本上线9人,同比增加8人;二本上线306人,同比增加78人。针对干热河谷工程性缺水问题,以高水低用、河库连通的方式有效解决干热河谷灌溉用水问题,“一河五库”连通工程投入使用,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情况

一是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把公职律师工作推进情况纳入部门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全县共注册公职律师16名;督察健全完善法律顾问聘用机制,全县45家单法律顾问配备率为100%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全年制定的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备案,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审、有件必备”。

(五)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保障县政协建言献策、参政议政。积极支持县纪委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年内,县纪委县监委向10个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9份和监察建议书4份,推动以案促改工作有效开展。县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5件,结案5件,进一步完善了行政争议诉前实质性化解机制。县人民检察院发出115份检察建议,督促涉及单位逐一办理回复和整改落实。二是带头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坚决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年内未出现县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

(六)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情况

一是构建法治宣传新平台。打造“习语步道”、马帮侨乡法治森林公园、垤玛乡法治文化广场、乐育镇国家安全文化长廊等阵地,创建具有民族特色的“哈尼法官说”“侨检说法”“云端双语普法”等品牌栏目,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更加浓厚。二是推动法治宣传深入有效。结合“三话六学”实践活动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细化普法强基任务措施和工作清单,全面推进“八五”普法,注重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208名法治副校长采用专题讲座、走访、座谈等方式,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活动320次,覆盖师生8.4万余人。举办首届“大喇叭小故事”普法强基竞演暨基层理论宣讲大赛,组织“以案释法”双语知识讲座、现场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答、拍摄普法公益宣传片等形式宣传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万名政法干警进万村”专项普法宣讲86场次,以“5+2”模式创新开展双语“空中法律大讲堂”“周末村主播”等法宣活动104期,覆盖6万余人,巩固群众知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三是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县委党校开设法治课程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开展法治专题授课12次,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守法,推动全县法治建设水平稳步提升。

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和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到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二)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载体,持之以恒开展好法律六进+N”活动,推动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向全县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各方面延伸,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教育,大力开展民法典宣传周、国家安全日、网络安全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电信网络诈骗预防等主题宣传,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要。创新载体和形式,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综合运用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发布以案释法、法治讲堂等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方位落实八五普法工作,以法治阵地、法治宣传队伍、数字化普法为三个重点,创新普法工作,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三)持续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行执法体系改革,合理界定各部门的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特别要加强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进一步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加强执法人员的党性意识、宗旨观念、法治理念等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特别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努力建设政治过硬、纪律严明、公道正派的工作队伍。

(四)全力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深刻认识示范创建活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意义,推出更多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的办法举措,以高质量示范创建带动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并对标示范创建的标准,将100项任务指标逐一细化分解,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大胆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以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红河县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