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697
信息分类
统合信息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28
信息名称
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哈尼梯田保护区子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红自然资复【202413号文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红河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哈尼梯田保护区子项目(红河县2024年度)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哈尼梯田保护区子项目(红河县2024年度)修复图斑为示范工程项目,拟规划于 2024 年度实施的33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按照集中连片和系统保护修复原则整合为25个修复治理工区,圈定修复面积31.0636公顷,修复范围圈定基本合理,修复面积达到主管部门绩效目标要求。

2.2 招标范围:设计工程预算总投资1230.28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用986.883169万元,其他费用130.83万元,不可预见费35.83万元。可治理或风险管控隐患点9个,边坡治理或风险管控面积2.84公顷,林地提质改造面积5.72公顷,退化草地修复面积0.31公顷,耕地提质改造面积1.89公顷,新增林地面积8.51公顷,新增草地面积 7.95公顷,复垦耕地面积4.32公顷,复垦园地面积0.04公顷,恢复建设用地面积0.24公顷,土地复垦总面积21.06公顷,生态修复效益明显,主要绩效指标设定达到主管部门要求。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总投资:1230.28万元,本次招标规模:986.883169万元

2.4 地点: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及云南省、红河州及项目所在地的其他相关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严格按照:1.《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验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1〕36号)文件执行;2.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试行)》《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新增耕地核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自然资耕保〔2019〕404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入库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耕保〔2020〕301号)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规范,保证一次验收合格;3. 符合《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8-2006)《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DZ/T0239-2004)《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  0221-200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等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施工甲级,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提供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公司不以此条件作为废标条款)。

3.4投标人信誉: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承诺书)。

3.5投标人信誉良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

3.6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或登记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需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7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工环或岩土专业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298时00分至2024年3617时3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其他附件(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3209时00分前。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且完成电子签名确认,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以确保文件上传成功。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签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投标,不能进入开标阶段。同时,投标人应自行下载已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并进行查看、解密和核验投标文件,以确保上传投标文件的正确性。

5.2开标方式:

1)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文件网上远程解密时间为:2024年320900分至9时30分;由于投标人操作失误或自身原因造成没有按时进行远程解密的,视为自动撤回投标文件。

2)唱标结束后,投标人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规定时间截止后自动进入下一环节。

3)对唱标结果签名确认时间为招标人发出通知后3分钟内,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唱标结果进行电子签名确认的,则视为自动确认唱标内容,规定时间截止后自动进入下一环节。

4)采用网上开标不再要求提交电子光盘。

5)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

6)招标文件内容、公告与本条规定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条规定为准。

技术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10-86483801(24小时),QQ:4009618998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红河县莲花大道西南方向70

  人:何科长

联系电话:1388758967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502号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9

人:吴金泽(18387775158)、李才华(13518743361

行政监督部门:红河县自然资源局                     监督电话:0873-4621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