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998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红河县财政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28
信息名称
红河县2021年第三季度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执行情况分析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实现1683万元,占年初计划1086万元的155%,比上年同期增收10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6.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各项行政事业收费有所增加,特别是红河县自然资源局缴入国有土地资源的耕地开垦费(高速公路占用耕地)819万元。本期累计实现收入1683万元主要为:交警大队缴纳的机动车号牌工本费19万元;交警大队缴纳的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3万元;交警大队缴纳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2万元,交警大队缴纳的驾驶证工本费6万元;交警大队缴纳驾驶许可考试费231万元;红河县公安局缴纳的户籍管理证件及居民身份证工本费3万元;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缴纳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1万元;红河县幼儿园及各乡镇幼儿园缴纳的公办幼儿园保育253万元,红河县教育局缴纳的考试考务费118万元;红河县卫计局疾病控制中心缴纳的预防接种劳务费172万元;司法局缴纳的公证费收入1万元;红河县自然资源局缴入国有土地资源的耕地开垦费(高速公路占用耕地)819万元;国土局缴纳的不动产登记费6万元;红河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缴纳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1万元;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垃圾处理费21万元;红河县水务局水土保持补偿费7万元。

 

 

红河县财政局

202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