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98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红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17
信息名称
红河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红河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肆虐,国内不断出现本土感染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近期,我省多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特别是离我县较近的部分地区疫情形势异常复杂。为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严密防线,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及时报备并配合管控。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以及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或同时空伴随人员旅居史的入(返)红人员,务必提前2天向所在地村组(社区)、单位报备个人信息,进入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来自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红码的,实行14天(从离开当天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5次(1471014天)核酸检测;若来自中风险地区或健康码黄码的,实行14天(从离开当天算)居家健康监测和4次(14714天)核酸检测;若来自省外低风险地区或边境县市入(返)红人员,须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若无核酸阴性证明请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流动,检测结果阴性后做好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如果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管控造成疫情传播流行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排查管控中发现特殊情况,及时拨打红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24小时咨询电话:0873-4621790

二、近期非必要不离县。确需离县外出的,要提前向单位、社区(村组)报备,旅途中全程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从即日起至3月底,暂停县内所有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广场舞、健身操等聚集性活动;全县继续暂停举办各类演出、促销、展销、文体活动等,非必要不举办50人以上规模活动;继续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及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的防控要求;全县所有公房继续关停(包括民营公房、酒店),不得承办任何宴席;所有白事严格控制就餐人数(50人以内)并实施报备、批准制度,严禁邀请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参加;进入我县开展超过50人的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予接待。进入公园、广场时须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不参与下棋、打牌、聚众聊天等聚众娱乐活动。以上要求到时再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确定截止时间。

四、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全县辖区内的KTV歌舞厅、酒吧、麻将馆、棋牌室、游戏厅、台球厅、网吧、电影院、足疗店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在3月底前全部暂停营业,恢复营业时间若有变动,根据疫情形势再行通知。大型商超、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要限制瞬时客流量,缩短排队等候时间,落实不到位的停业整顿。

五、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全县辖区内的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在3月底前实行封闭式管理,暂停探视;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暂停线下教学培训,恢复时间若有变动,根据疫情形势再行通知。

六、药店诊所暂停销售一退两抗药品。从即日起,诊所暂停接诊发热病人,恢复时间若有变动,根据疫情形势再行通知。从即日起至3月底,全县所有药店(含网上销售)、私人诊所、非标准化村卫生室全面暂停销售一退两抗药品(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药店和诊所、非标准化村卫生室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情节严重的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恢复上架销售时间若有变动,到时根据疫情形势再行通知。

七、欢迎广大居民对违反以上通告内容的情形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为全县疫情防控做出突出贡献的,县指挥部将给予奖励。举报电话:4621790

 

 

红河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0315

 

温馨提示:

近期国内省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蔓延至我县,即日起至3月底,我县将采取必要的升级管控措施,难免会给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请大家理解支持,严格遵守相关防控政策。升级管控措施撤销时间,视周边疫情发展变化情况而定。想了解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请大家关注官方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