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19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2-20
信息名称
解读:红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一、方案背景

  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于2014年启动实施,2014年至2018年,已累计支持737个国家级贫困县,2019年4月,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58号)实现对剩余有条件的94个国家级贫困县全覆盖,通过积极争取,我县被列入2019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二、方案整体结构

  《方案》主要有六大块内容构成,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承办企业、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和附件等内容。下面着重就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附件五个方面内容作一个重点说明:

  (一)总体目标

  建设电商公共服务、物流仓储配送、农产品供应链、电商人才培训、电商精准扶贫5大体系。力争到2020年底,建设1个县级公共服务中心、1个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均达到50%,农村电商人才培训不低于4133人次,农村产品流通成本不断降低、供给效能不断提高,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网商)培育5户以上,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培育20户以上,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均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1.红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改造、升级红河县凹腰山游客接待中心,建成电商孵化、人员培训、包装设计、营销策划、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电子结算等功能为一体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与州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衔接,形成州、县、乡、村电商公共服务一张网。整合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站点,每个乡镇建设1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44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

  2.红河县物流仓储配送体系建设

  在农特产品加工园交易中心建设1个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引导县域货物资源共享仓储设施,实现县域城乡物流“统仓共配”。每个乡(镇)建设1个物流配送中专站;建设44个村级物流配送点,采取与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合二为一方式共同推进。

   3.红河县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结合红河县现有区域公共品牌“密姹红河谷”,打造优质农产品,纳入“红河九红”品牌准入标准,全力支持开展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打造、农产品营销推广、农产品流通标准体系打造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信息采集和主动融入州级农产品质量保障与追溯管理平台,实现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全程可追溯,实现移动平台系统查询和管理等。

  4.电商人才孵化、培训体系

  针对返乡大学生、农民工、创业青年、贫困户等有志于从事电商行业者,免费提供普及型、提升型、实操技能型等培训。红河县电商人才培训人数不得低于4133人次。

  5.电商精准扶贫体系

  培育特色电商扶贫产品品牌、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网商)及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帮助贫困农户利用电商创业就业,提高贫困户增收致富能力。培育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网商)5户以上,培育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20户以上。

  (三)承办企业:

  通过“整包”方式招标采购选择承办企业,鼓励以联合体投标方式进行。

  (四)实施步骤

  1.项目启动阶段(2019年5月-2019年11月)。

  对红河县经济发展、特色产业、电商基础和物流状况等进行全面摸底,成立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动员会,制定红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上报州商务局审核批准。

  2.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7月)。

  严格坚持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工作,确定项目承办企业,并督促其启动项目建设。强化工作指导、狠抓任务落实,实施重点项目要求基本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整体推进取得初步成效。

  3.绩效评估阶段(2020年3月-2020年12月)。

  接受州级组织专家对红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预评价。对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服务、绩效目标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模式,接受省级组织的绩效评价。

  4.整改提升阶段(2020年12月后)。

  根据省级绩效评价结果,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工作措施,按时完成整改提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总结,形成农村电商发展长效机制,营造全县电商发展良好氛围。

  (五)附件

  附件包含二个方面内容:一是附件1:红河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责任分工,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红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信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32家县属部门和13个乡镇,结合部门实际,明确了具体职责,统筹协调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相关工作;二是附件2:红河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2根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要求,对需要完成指标进行了细化。具体为:建设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1个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搭建1个电子商务大数据可视化子系统,培育5户以上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网商),培育20户以上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建设1个红河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电商人才培训4133人次以上,行政村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50%,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站覆盖率50%,县域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和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带动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创业和就业,农村电商服务进入建档立卡贫困村,服务贫困户,对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和举报次数控制在10次以内,培训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三、资金用途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五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工作经费及购买流量等支出,不得重复支持。支持公共服务中心资金使用比例原则上不高于15%,支持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