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454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14
信息名称
关于《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近日,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作出制度规范。《管理办法》是我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顶层设计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政府网站主管主办职责,提出了政府网站建设、信息管理、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规范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等信息发布行为,系统化提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具体流程、规范要求等,着力将我县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一、起草背景和目的

20227月,我县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对网站建设、网站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为推动我县政府网站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遵循和顶层设计。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政府网站建设面临新形势新要求,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 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32 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办发〔201691 号)制定,对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建设提出了成体系的建设要求。政府网站是推进政务公开、网上政务服务和加强政民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代表着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形象。为加强对全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服务质量,制定《管理办法》尤为必要。

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八章、27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制定的文件依据,明确政府门户网站的重要性和做好信息发布的目的。

第二章管理职责,明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县政府网站的主管部门,负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具体管理。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是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主体。

第三章网站建设,提出建设的原则,即统筹规划,服务优先,资源共享,安全保密。明确门户网站的域名为 www.hhx.hh.gov.cn,网站名称为: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第四章信息管理,规定各乡镇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范围把涉及本区域本部门应公开的内容信息统一送至县网管中心,由县网管中心负责栏目内容的筛选,报县政府办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发布的方式。明确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12种主要内容,规定不得发布的8种情形,信息发布的5个流程步骤。

第五章运行维护,对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业务培训、日常运维、协同联动等作出具体要求,明确门户网站必须 24 小时开通和正常运行、制定应急预案、常态化自查要求。规定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机制和相关部门的责任。

第六章保密安全,要求的各乡镇、县属各部门须建立信息发布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应急措施,明确上网信息内容。加强对互动内容的监管,确保信息安全。

第七章考核奖励,规定各乡镇各部门在门户网上部门动态栏目所发信息每月不得少于2条,信息更新时间不能超过 2周的量化要求,明确7种追责问责情形。

第八章附则,明确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