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6-02 字体:[]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1)红河县档案管脱贫攻坚档案所需装具经费项目

根据国家和省州县关于做好脱贫攻坚档案接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红河县脱贫攻坚档案接收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步骤,组建工作机构,明确接收范围,确定接收内容,界定接收时限。为确保全县脱贫攻坚档案、全县文书档案整理移交进馆,以及土地确权、人口普查、婚姻、林权制度改革、移民搬迁等专门档案移交进馆,启动实施二号、三号库房配备装具等设备,保障县档案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分年度项目支出规划,档案业务顺利推行,保护馆藏档案实体安全,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红河县档案馆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最大限度的利用空间,库房建成手动密集架,可以存放1.5厚度30万盒档案,2.0厚40万盒档案,存放可达60至80万盒档案,另需要配套设施除湿机及空调、消毒柜,共计资金163万元。从全县文书、会计、声像、专门、脱贫攻坚档案整理归档研判来看,库房馆藏空间延长使用至少20年。

2)贫困县驻村扶贫工作队经费项目

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和《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厅字〔2018〕15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红河县档案管脱贫攻坚档案所需装具经费项目

配备脱贫攻坚档案装具和管护设备,完成红河县脱贫攻坚档案全部移交进馆;档案管理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齐开展,确保疫情防控档案资料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实施档案查阅室、档案陈列室、机房等进行改造,完成消防、监控等设施设备提升改造,确保档案馆的安全,提升档案保管的科学化水平;强化措施,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移交进馆档案数字化率达95%以上;拓展服务,持续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社会各界及个人查阅利用馆藏档案满意率达到95%以上。

(2)贫困县驻村扶贫工作队经费项目

     切实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实现全县脱贫摘帽。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红河县档案管脱贫攻坚档案所需装具经费项目

红河县档案馆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最大限度的利用空间,库房建成手动密集架,可以存放1.5厚度30万盒档案,2.0厚40万盒档案,存放可达60至80万盒档案,另需要配套设施除湿机及空调、消毒柜,共计资金163万元,已安排财政资金92.696万元。从全县文书、会计、声像、专门、脱贫攻坚档案整理归档研判来看,库房馆藏空间延长使用至少20年。

2)贫困县驻村扶贫工作队经费项目

完成支付甲寅镇他撒村委会驻村队员工作经费1万元;支迤萨镇西山社区驻村队员工作经费2万元;支甲寅镇甲寅村委会驻村队员工作经费1.2058万元;合计4.205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红河县档案管脱贫攻坚档案所需装具经费项目

一是保障档案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档案馆馆藏档案实体安全,以发挥“存凭、留史、资政、育民”作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红河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是对到期应当移交进馆单位进行接收,丰富馆藏,完善信息查询平台,服务委中心工作,满足社会各方利用需求。采取措施:档案保护、数字化馆库安全保护、开展档案安全执法检查,依法接收到期档案入馆,加强业务监督指导培训,完善信息查询平台。

2.贫困县驻村扶贫工作队经费项目

切实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实现全县脱贫摘帽。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委办公室项目经费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每一笔经济业务都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实行项目专项管理。对于重大的业务和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决定。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督促,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标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通过对委办2021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3)促使项目承担科室及项目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委办2021年实施的项目共2个,纳入2021年绩效自评项目共2个,涉及项目预算资金96.9018万元,占总项目的100%。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4)《红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红财发〔202039);

5)《红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县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1〕98

6)《红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红河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发〔2022 〕33 号);

7)其他相关资料。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及项目实际情况,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分别设置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指标,具体详见附件: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4.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评价得分≥90分,等级为“优”;80分≤评价得分<90分,等级为“良”;60分≤评价得分<80分,等级为“中”;评价得分<60分,等级为“差”。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分析偏高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5.绩效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6.绩效评价抽样

  委办2021年实施项目共2个,抽样项目2个,抽样比例为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收集相关资料;

4.分析资料、汇总评价数据;

5.填写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委办2021年纳入抽查评价的2个项目2个项目的各项指标均已完成,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经自评,各项目平均得分94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根据各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综合项目的产出、效益及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量化打分,项目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红河县档案管脱贫攻坚档案所需装具经费项目。根据国家和省州县关于做好脱贫攻坚档案接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档案局会同县扶贫办对接商议后及时制定了红河县脱贫攻坚档案接收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步骤,组建工作机构,明确接收范围,确定接收内容,界定接收时限。

2.贫困县驻村扶贫工作队经费项目。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和《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厅字2018〕15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委组织部 红河州扶贫办关于预拨省级2020 年7 个贫困县总队长(副总队长)和798 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0〕15号)和《红河州财政局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红河州扶贫办关于下达州级2020 年798 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0〕19 号)要求县总队长(副总队长)和88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实际得分10分,得分率100%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50分,平均实际得分49分,得分率98%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分,平均实际得分30分,得分率10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按照中央、省、州、县有关绩效管理的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并依此开展相关工作。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县委办公室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中共红河县委办公室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规范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在前期立项时,及时总结上一年度实施经验,优化调整指标体系,最大程度量化、细化各项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责任科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责任科室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各项目指标按时完成,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主要是预算支出进度缓慢。截至12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完成,主要原因是上半年前期工作推进缓慢,未按计划如期开展,未能均衡推进项目,导致年末工作量大,集中在年底支付资金。

七、有关建议

(一)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制定项目完成时间表,促进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二)强化项目资金事中管理。财务部门和监督部门积极参与财政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督促各项目执行部门及时完成项目资金结算,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 5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