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2019年度地方财政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0-09-0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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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2019年度地方财政决算公开

 

目录 

  一、财政决算报告(关于红河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 

  二、红河2019年政府决算公开表(附件1) 

  三、2019年红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变动情况的说明(附件2) 

  四、2019年红河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附件3) 

  五、2019年红河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附件4) 

  六、2019年红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附件5) 

  七、2019年红河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说明(附件6)

  八、附件7.红河县2019年决算公开空表情况说明(附件7)

 

关于红河县2019年度地方财政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

202086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副局长  马璞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作红河县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2019年全县地方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红河县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战之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县财税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紧紧围绕全县的工作目标,加强财政预算收支管理,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推动各项社会事业进步,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完成情况:全县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 23,601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105%,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减收1,180万元。在地方财政总收入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6,231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96%,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3%1,840万元,主要是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收所致;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017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99%,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8%,减收947万元,主要是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企业所得税收所致;上划州级收入完成345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101%,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5%,减收184万元,主要是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收所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008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108%,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3%,增收1,79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752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95%,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2%1,660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0,256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11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1%3,450万元,主要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捐赠收入收所致。

支出完成情况: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4,591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8%,增支94,171万元,支出增长主要原因为上级涉农整合资金及新增地方一般债券资金增加所致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0,96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1,47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09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2,5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550万元,收入总计365,30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59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11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7,5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6万元,支出总计355,402万元。结转下年上级专款支出9,898万元收支相抵,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平衡。

按照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预〔2015157号),一般公共预算年终净结余资金要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因此我县将上年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资金19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调节和平衡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运行。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完成情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507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122%,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35%,增收2,017万元,收入增长原因为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增收所致

支出完成情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905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221%,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4%,增支2,686万元支出增长原因为省级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增加所致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全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0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512万元,上年结余267万元,收入总计10,286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905万元,调出资金2,500万元,上解支出396万元(省从土地收入中计提专项资金上解),支出总计9,801万元;结余485万元,收支相抵,略有结余,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因我县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所以向本次会议提供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表无数据。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完成情况:2019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7,559万元,为预算数(2019年未做预算调整)的105%,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2%6,152万元。

支出完成情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8,695元,为预算数(2019年未做预算调整)的118%,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1%8,345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7,559万元,支出48,695万元,本年收支结余8,864万元,加上上年结余51,75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60,622万元。形成结余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金本身需要个人账户积累以保证未来支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存在个人账户积累;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预算,为确保待遇支付,需留有适当结余。

二、2019主要工作

(一)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见效不折不扣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等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2019年实现新增减免税费3,018万元,影响县级收入856万元。其中:新增减免税2,703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减免315万元。新增减免税收入中:中央收入减免1,493万元,地方级收入减免1,210万元,地方级收入中县级收入减免564万元。

逐步强化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切实加强收入征管。掌握重点税源情况,征管措施执行到位,做到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加强资金监管,做到应缴尽缴,圆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二是确保三保支出需要。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顺序,保障三保支出,全年工资性支出85,870万元,确保工资及时兑现,合理安排保运转经费11,282万元,确保我县各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转。严格按照省级基本民生的保障范围和执行标准,基本民生基本落实到位,全年保基本民生支出45,492万元。是多渠道实现预算收支平衡。增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调入规模,加大政府性基金的调入力度,努力实现收支平衡。继续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及时收回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2019年共收回存量资金1.3亿元,统筹用于发放政府奖励绩效0.2亿元及其他重点支出。四是“三公”经费管理不断加强。2019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197元,同比下降2.3%,实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主动适应财政资金分配方式的新变化,积极对接争取上级的项目资金支持。2019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0.87亿元,比上年增长24%增收6.03亿元,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集中兵力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推进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主要围绕脱贫攻坚,保障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的资金需求,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助推精准脱贫。红河县2019年整合涉农资金90,902万元,比年初计划数60,770万元超额完成30,132万元,超额完成49.58%,比2018年实际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4,154万元超额完成46,748万元,超额完成105.87%,已全部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拨付率达100%二是继续打好债务风险防范攻坚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持续规范政府债务预算管理,严格按照省、州下达我县的债务限额举借新债,建立长效预警机制,制定中长期化债计划,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到期政府性债务本息。截止2019年年末,我县系统锁定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8.9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82亿元、专项债务0.09亿元。多渠道筹措资金,督促落实偿债责任,通过置换债券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加调入资金等方式累计共偿还到期政府性债务本息29,227.89万元(其中:政府性债务9,388.58万元,隐性债务19,839.31万元),较好地维护了政府信誉。积极争取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资金,2019年共争取到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新增债券资金13,973万元、置换债券资金7,500万元。严格债务限额管理,州级下达我县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为8.9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8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0.1亿元。我县2019年末债务余额距州级核定政府债务限额尚有0.02亿元的举债空间,地方政府举借债务总体规模没有突破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全县节能环保支出9,719万元,投入资金支持中国天然氧吧、红河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等申报工作,安排退耕还林还草、停伐补助资金3,033万元,选聘贫困人口开展生态护林补助1,150万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渗透滤液设施资金357万元,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800万元等,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持续保障公共事业和改善民生一是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创业。2019年特困人员供养补助发放646万元,特困人员受益627人次。城市低保补助人数34,642人次,发放资金1,232万元,农村低保补助人数16,449人次,发放资金3,316万元,为129位孤儿发放生活补助资金208万元,安排临时救助资金1,527万元,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安排城乡居民养老金5,084万元,全县实现参保人数171,349人。安排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95万元,累计受益4,654人次。发放高龄保健补助242万元,切实保障老年人福利。安排就业补助资金2,227万元,支持就业创业工作。二是支持教育发展积极做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工作,助力教育脱贫。2019年全县25,199名中小学学生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2,173万元,54,388名中小学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4,267万元,免除72,798名中小学生学杂费,5,421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学前儿童资助159万元。县级积极筹措资金安排高中生均公用经费266万元,安排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442万元,安排教师培训费400万元。三是支持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1,98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15,838万元,计划生育事务补助资金32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投入资金4,086万元(其中大病医疗投入269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投入资金3,982万元,加强卫生服务体系配套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资金1,180万元。四是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及时兑付村(社区)干部提高待遇资金1,200万元,有力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农村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积极性、主动性。

)全力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一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制管理。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统筹协调性,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财政部核心业务一体化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地方标准化平台升级改造工作。二是及时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在法定时限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县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动政府采购云服务上线运行,全县各单位进入政采云电子卖场试行电子反拍和网上超县采购,我县采购工作较快步入新轨道。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推进部门决算业务管理平台系统上线五是加强财政资金监控及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县财政局成立脱贫攻坚分片包干指导组对13个乡镇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落实《红河县进一步改进完善乡镇财政管理机制20条措施》及各级各类巡视巡察、审计、检查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专项检查。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专项检查。对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完整性、真实性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及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财政工作取得的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指导和各位代表、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全县各族人民齐心协力艰辛付出的结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财政自给率低,收入质量不高,总体实力较弱;二是脱贫攻坚及各项社会事业资金需求量越来越大,县级财政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三是刚性支出与财力增长不匹配,保平衡压力巨大;四是进入偿债高峰期,债务风险不断加大。为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通过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压缩一般性支出、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等措施,逐步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查。

 

附件:1.红河县201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2.红河县201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3.红河县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

      4.红河县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5.红河县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表;

          6.红河县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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