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5-26 字体:[]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2021年度党员教育经费。主要用于配套保障农村(社区)党员及两新组织党员开展教育培训,配套开展乡镇党校建管用工作。

2.县乡党委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县乡党委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

1.2021年度党员教育经费。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坚定信仰、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全面从严治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按需施教,联系实际、继承创新,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原则,不断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全县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

2.县乡党委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绘出好蓝图、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树立好导向、形成好气象,把县乡党委和村(社区)两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打造边疆、民族、山区、美丽新名片,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阶段性目标

1.2021年度党员教育经费。加强对全县党员经常性开展教育,通过分级分类开展多形式培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按需施教,不断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意识和服务群众业务能水平,引导全县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县乡党委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召开中共红河县委第十三次党代会,对县委进行换届;召开13个乡镇党代会,对各乡镇党委进行换届,完成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工作。对全县新当选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分期分批培训,对新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主任进行新任培训。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1.项目组织职责分工:成立中共红河县委组织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全面协调、推进、管理工作。项目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实施组,经费保障组人员由相关科室管理人员组成。项目实施组与有关项目业务科室一起负责项目的计划实施、监督管理、检查验收。

2.管理流程:项目严格按照项目酝酿阶段、项目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监控阶段、项目评估阶段流程管理。

3.组织实施:一是依托部机关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二是根据2021年各专项经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及2021工作实施计划。

4.制度建设:为规范中共红河县委组织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中共红河县委组织部制定了《中共红河县委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中共红河县委组织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中共红河县委组织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成立了中共红河县委组织部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强化资金管理和审批,先审批后支付,禁止挪用、截留、挤占、虚列支出、改变资金用途、严重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等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了解中共红河委组织部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取得的效果,客观公正地揭示中共红河委组织部2021年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程度,总结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体系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绩效评价对象:中共红河项目委组织部2021年项目(专项)资金89.25万元的使用绩效。

绩效评价范围:评价范围包括部机关使用、监督管理的所有项目资金89.25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的基本原则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分级分类原则绩效相关原则。

2.绩效评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红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发〔20205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0621号)《关于在全省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工作的通知》

3.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共计100分,评定等级标准为优≧90分、80≦良<90分,60≦中<80分、差<60分。

4.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分析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实地考察法、查阅资料等。

5.评价标准。根据具体评价指标,评价标准采用相对应的评分原则,以实现程度的百分率表示(或者以具体完成情况定性标准)。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90分、80≦良<90分,60≦中<80分、差<6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开展,由红河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统一部署,中共红河委组织部委托部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整个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2021年度党员教育经费。项目绩效自评为98.92分,评定等级为

2.县乡党委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为97.4分,评定等级为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实现情况详见附件。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2021委组织部项目共计2个,各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基本充分,均设定了各项目绩效目标,每一具体项目都有相关的政策文件支撑,资金配置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包括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县委组织部制定《中共红河县委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中共红河县委组织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中共红河县委组织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了项目资金的评估使用评价的管理方式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委组织部根据科室工作任务了解任务进展情况并进行原因分析,及时掌握绩效运行情况、资金支出进度等工作。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2021委组织部项目共计2个,共设3个数量指标,所有指标全部完成。

2.产出质量、成本及时效。2021委组织部项目共计2个共设个质量指标4截至20211231日,除2个质量指标部分完成外其余指标全部完成共设时效指标4个,截至20211231,除,1时效指标部分完成外其余指标全部完成。共设成本指标3个,截至20211231,所有指标全部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截至20211231日,中共红河委组织部2个项目基本完成,初步实现了预期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我单位对外展示了组织部门的良好形象,完成了组织、干部、党教工作,认真履行委组织、干部、党教工作管理职责,效果得到了社会一致认可,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建立健全各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配套机制体制、完善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和公开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规定完成各项工作。通过实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及时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促进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更加科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部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提高。1.绩效目标编制不完整。通过对绩效目标表的分析,绩效目标没有完全、完整反映项目的绩效目标。2.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一是绩效指标编制不完整。设置的效果指标不完整。二是个别绩效指标量化程度不高,可考核性不强。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门绩效管理理念还未深入,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意识不强,未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的有效管理模式,绩效管理工作大都为被动应付,存在被财政推着走的情况。二是部门内部协调机制不完善,绩效自评工作主要由财务人员牵头并完成,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工作不积极。

七、有关建议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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