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0-23 字体:[]

  (招标编号:YNFY-2020-HH-114)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红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红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2.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012.00万元;

  2.3采购需求:2.3.1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1)专题研究:①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现状评估与风险评估;②乡村振兴和县域村庄布局研究;③国土空间控制线划定和管制分区研究;④人口及新型城镇化发展、现代产业发展与用地发展趋势关系研究;⑤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研究;⑥生态及民族文化特色与文旅产业发展研究;⑦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及基础设施要素配置布局研究;(2)方案编制:县级全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县城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数据库建设。2.3.2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乡镇方案编制及数据库建设。

  注:采购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历天内完成,并在成果提交后提供2年后续维护服务工作(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服务质量要求:各项质量、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按时限要求最终通过审批机关审批;

  2.6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资金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证书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⑤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信用查询: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的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其他要求:

  3.4.1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为参考,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及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注:因国家机构改革,中国土地学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不再受理规划资质的延续和申报,对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不做要求);

  3.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满足本项目特定条件的独立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且需具备本项目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须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hhzy.net/)进行注册以及企业数字证书(CA)的办理。注册及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 址:https://www.hhzy.net/)于 2020年10月20日至 2020年10月27日凭企业数字 证书(CA)登陆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 。(如有疑问可咨询 24 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10-86483801)

  注: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此次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hzy.net/)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系统内确认成功后请按以下要求到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149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学校教学楼6楼)办理现场确认事项。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 2020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17时30分,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2)资质证书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6)系统内确认投标成功截图复印件;(7)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3现场确认报名费:600元/标段,报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5.1.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hzy.net/),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1.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并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按时到开标地点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08时00分至2020年11月12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2日09时00分,地点为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地址:红河县凹腰山新环保局旁)。

  5.3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09时00分,地点为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地址:红河县凹腰山新环保局旁)。

  5.4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注: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内容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7.公告期限:2020年10月20日至 2020年10月27日。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8.1.云南省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省、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8.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的产品;

  8.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最新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8.4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8.4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红河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县莲花路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149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学校教学楼6楼

联 系 人:车俊

 

联   系   人:赫小凤

电    话:135****1216

 

电        话:186****5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