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打非”知识普及——非法出版物篇

发布时间: 2023-06-25 字体:[]

 “扫黄打非”工作涉及的出版物主要指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按照产品形式:纸质出版物、音像出版物、电子出版物。按照是否合法:合法出版物、广义的非法出版物(包括狭义非法出版物和违禁出版物)。 

什么是狭义非法出版物?
1.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印刷或者复制的出版物;
2.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报刊名称出版的出版物;
3.非法进口的出版物。
人工识别:1.查看封面、插图和广告;2.查看版权页;3.查看标准书号;4.查看书刊征订发行委托书;5.查看新书征订单;6.查看图书纸质及印刷质量;7.查看卖书人及售价。
借助工具:1.“扫黄打非” 客户端;2.相关网站查询。
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印刷或者复制的非法出版物常见表现形式?
1.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
2.其它非出版单位印制的供公开发行的出版物;
3.以“买卖书号、刊号,违反协作出版、代印代发规定从事出版投机活动”,印制的出版物;
4.未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编辑出版“内参”或内部信息资料;擅自公开发表、出版、发行内部涉密信息或境外媒体的报道、文章,以及互联网上未经证实的信息出版物;
5.出版单位以外的单位、个人出版的“名录类”出版物;
6.未经批准擅自印刷或者复制的境外出版物;
7.除国家批准进口的制成品外,凡在市场上销售的没有来源识别码的光盘。
 
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报刊名称出版的非法出版物常见表现形式?
1.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出版物;
2.盗用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的名义,印制的出版物;
3.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而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销售的出版物;
4.承印者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
5.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的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编辑部名义出版的出版物。
 
什么是违禁出版物?主要指含有哪些违禁内容?
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相关禁止内容的出版物。主要有: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攻击中国共产党,诋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丑化人民军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