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公告(2020-04)

发布时间: 2021-01-11 字体:[]

  红河县万吉大药房等4家药品零售企业在其《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没有提出换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依法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企业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