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4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等标准及相关规定。抽检项目农药残留【噻虫胺、氧乐果、水胺硫磷等】;重金属【镉(以Cd计)、铅(以Pb计)】等。此次监督抽检样品共计3批次,合格0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
对本次通告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启动核查处置。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年09月22日
3.食品抽检科普小知识
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9月2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