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 2021-01-07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4日-20211 12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3-462131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综合科 

     真:0873-4621368 

    通讯地址:红河县迤萨镇凹腰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 

  邮编:6544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建设项目 

红河县迤萨镇齐心寨村委会曼冒村东侧 

红河昌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 

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红河县迤萨镇齐心寨村委会曼冒村东侧,租用已建成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4000m2本次主要新建破碎车间、烘干车间以及相关环保设施、辅助工程等。建成后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6000吨。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34.96万元,占总投资的23.3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①通过洒水降尘、设置围挡和遮盖物遮盖等方式减少扬尘;②选用合格焊条进行施工,减少施工焊接烟尘的产生 

施工期地表水防护措施:在项目区设置一个2m3的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设置1个容积为1m3的临时沉砂池,地表径流经沉淀后由周边沟渠汇入勐龙河。 

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②在施工中注意机械的保养、合理操作,使施工机械运作在最低声级水平,同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提高施工速度,缩短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开挖的土石方由用于项目内部平整,全部回填于项目内部;②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经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由施工单位负责统一清运至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曼冒村垃圾收集点,施工期旱厕粪便委托附件村民适时清掏后作为农作物的肥料使用 

运行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烘干废气和热风炉燃烧废气一起经旋风收尘+布袋除尘后(综合除尘效率为99.7%)由一根高15m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经预测DA001排气筒Pmax9.45%木片机正上方设置1个集气率为85%的集尘罩、1台风量为4000m3/h的引风机、1套除尘效率为99%的布袋除尘器和1根高为15m的排气筒(DA002),粉碎物料由1台风量为4000m3/h的引风机引至1台沙克龙除尘器(除尘效率70%)收集后引至切削工段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最终由1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经预测DA002排气筒Pmax2.93%制粒粉尘经冷却除尘装置配套的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由115m排气筒排放(DA003),经预测DA002排气筒Pmax0.34%厨房油烟通过抽油烟机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根据预测结果及达标分析,项目颗粒物、SO2NOx在采取相关措施后,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因此,项目运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运行期地表水防护措施:项目区设置雨污分流制排水原料堆场初期雨水经沉砂池处理后由周边沟渠汇入勐龙河;冲厕废水进入化粪池后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生活污水收集池,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于项目内绿化施肥,不外排。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行期声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噪声影响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噪声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行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热风炉堆存于炉灰收集池后委托相关单位回收用作改良土壤;生活垃圾中收集后清运至曼冒村垃圾收集点收集;厨房泔水、隔油池废油脂由泔水收集桶收集后按照农业部门要求处置;废机油采用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项目运营期固废处置率为100%,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红河县昌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向社会公开《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承诺函 

拟审批意见 

拟同意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