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红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发布时间: 2023-04-10 字体:[]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举行《红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重大决策听证会。按照《红河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红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425日(星期二)上午9:00

地点:县会议中心202会议室

二、听证参加人员及听证代表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  副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马园梅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股  负责人

(三)听证监察人

陈晓希  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组  组长

(四)听证记录人

张石龙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  工作人员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  工作人员

(五)听证代表26人

李最嘎   红河县人大常委会

李正荣   红河县政协

胡荣福   红河县政府办

普文康   红河县水务局

刘建波   红河县发改局

戴爱萍   红河县住建局

    红河县农科局

李克黑   红河县林草局

     红河县交运局

董玉石   红河县司法局

    迤萨镇人民政府

李建文   乐育镇人民政府

    宝华镇人民政府

陈智良   甲寅镇人民政府

张勇山   浪堤镇人民政府

    大羊街乡人民政府

白研峰   阿扎河乡人民政府

张鲁克   石头寨乡人民政府

    洛恩乡人民政府

朱雷兆   架车乡人民政府

普八周   车古乡人民政府

李顺福   垤玛乡人民政府

李云山   三村乡人民政府

宋勇芳   迤萨镇西山社区

廖素萍   迤萨镇跑马路社区

普拉龙   迤萨镇凹腰山社区

三、其他事项

(一)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3413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至听证代表。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携带本人身份证、听证材料,按时参会(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遵守听证会的纪律。

(三)请参会人员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本次听证会的相关事宜,可以来电咨询。

联系电话:0871-3036671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