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90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27
信息名称
红河州疾控中心来(返)红河州健康风险提示
红河州疾控中心来(返)红河州健康风险提示
(2022年9月27日)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暴发态势,周边省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黑龙江、宁夏、贵州、四川、西藏等地频发规模性聚集疫情,并外溢多地,9月25日昆明市社会面主动检测中发现2例阳性病例,相关人员行程轨迹复杂,于26日公布划定高风险区3个,中风险区5个,人员轨迹涉及9个县(市、区),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外传”的总体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目前疫情形势,结合红河州实际情况,动态调整风险地区来(返)红河州健康风险提示:
一、昆明来(返)红河州人员:
(一)9月18日以来有昆明市西山区和安宁市旅居史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组)或单位、酒店报告,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高风险区(安宁市云南朗明印务有限公司,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太平老村、太平新村)旅居史的来(返)红河州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中风险区(安宁市太平街道滇和家园小区、中冠建材市场、时代贸港,西山区碧鸡街道长坡社区、碧鸡社区碧鸡关隧道以西区域)旅居史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一律采取集中隔离)。
有昆明市西山区和安宁市其他区域旅居史的,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管控时间从离开上述地区算起)。
(二)9月18日以来乘坐过车牌号云AD20674网约车的人员,按照密接人员管理,采取“7+3”(“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管控时间从乘坐上述网约车之日算起),超过7天的,至少完成“3天2检”;不足7天的,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补足居家健康监测时间差距。
二、抵红河州前7天有贵州、西藏、四川省等地旅居史人员,管控措施如下:
(一)西藏、贵州旅居史来(返)红河州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完成5次核酸检测(第1、2、3、5、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从离开西藏、贵州之日算起。超过7天的,至少完成“3天2检”。
(二)四川旅居史来(返)红河州人员。采取“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每天1次核酸检测,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天、第4天各完成次核酸检测)。防控措施从离开四川之日算起。超过7天的,至少完成“3天2检”。
以上各地区来(返)红河州人员要主动配合社区落实管控措施,入红河州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执行“落地检”和“3天2检”,前期已落实隔离管控的人员,按照前期管控措施执行,不足7天的,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补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的时间差距,完成管控期限、核酸检测阴性的及时解除隔离管控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或健康跟踪监测期间不外出,由属地指挥部安排上门采集核酸。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并配合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遇特殊情况需外出时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三)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等风险人员管控措施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
红河州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来(返)红河州人员防控措施。
三、州外来(返)红河州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红河健康宝”微信小程序向目的地社区做好个人健康申报。密切关注入州前7天内行程动态,若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电话和短信,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或当地指挥部报备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已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暂缓返州。
四、州外来(返)红河州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实行“落地检”和“3天2检”,即来(返)红河州实行“落地检”后,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红河州各县市在高铁站、火车站、汽车客运站、主要景区景点等地设有多个“落地检”核酸采样点,执行“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政策,请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检测结果未报告前,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出行规范佩戴口罩。
五、州外货车司机入红河州应主动接受测温、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并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落地检”,在红河州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下车”“非必要不留宿”,减少不必要的流动和聚集。离开红河州实行“即采、即走、即追”动态追踪机制,一旦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第一时间通知本人并通报目的地或途径地,实施相应的管控措施。对于途径中高风险区域货车司机,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符合要求的,在检查点至目的地间实行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也可由收发货单位或属地社区(乡镇)派人引导货车至目的地,装卸货后立即返回,并严格落实健康监测、个人防护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短时间内不离开的,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六、9月10日至10月31日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州人员入住酒店、宾馆、民宿、客栈、旅社等要扫码并实名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请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非必要不前往发生本土疫情的高、中、低风险地区以及实施静态管理的地区。确须前往的,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州提前通过“红河健康宝”报备,并报告所在单位、目的地社区(村组)和疫情防控部门,返州后主动配合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九、请广大市民减少聚集性活动,不举办群体性聚集活动,坚持“不安全不举办”“非必要不举办”。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按规定向社区(村)报备,严格控制就餐人数,严禁邀请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参加,继续坚定信心、保持耐心,积极主动配合参与我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