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进中小学校县级事项清单的通知
全县各乡镇、各单位:
根据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印发的《红河州2023年进中小学校州级事项清单》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红河县2023年进中小学校县级事项清单》并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清单内容配合实施,并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进校园事项管理
1.红河县教育体育局严格按照清单所列事项、实施内容及方式(见附件2),规范实施进中小学校的事项,涉及教育综合督导内容的,由教育督导室商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2.坚决杜绝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增加教师不合理负担的事项,杜绝相关部门为完成任务需要进行的形式主义活动,加强统筹协调,同类项目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联合开展。
3.清单外事项不得进入中小学校实施。其他部门以部门工作名义要求,直接部署当地教育部门、学校实施清单外事项的,应立即向红河县教育体育局反映。
4.上级党委和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规定需要进入中小学实施的新增事项,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上级要求布置。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5.中小学校长对进学校事项负组织、协调、服务职责,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对进学校事项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按规定实施。校长不得擅自同意清单外事项进学校实施。
二、强化监督评价机制
6.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确保各类进校园活动规范有序实施。及时查处、纠正增加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的投诉、举报、反映。
7.各单位要对进中小学校实施事项的成效进行总结评价,分析存在问题,规范完善清单公布、准备、实施等各流程工作,按照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的要求,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优化完善工作方案。
8.各学校要结合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关心关爱教师,完善教师评价标准和办法,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
9.凡进中小学校实施的事项,由红河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并向中小学校公布,接受监督。实施部门在实施过程中不得层层加码、扩大范围、增加环节、延长时间。红河县教育体育局和中小学校要准确掌握进学校开展工作的人员名单,与实施事项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附件:1.红河县2023年进中小学校县级事项清单
2.2023年进中小学校县级事项实施部门、内容和方式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1
红河县2023年进中小学校县级事项清单
一、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中小学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含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质量评估),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教育综合督导(校园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等),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特殊情况按需开展。
二、社会事务事项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全民国防教育、英烈事迹和精神宣传弘扬、“新时代好少年”的选树宣传活动等)。
(二)校园安全及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宣传、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灾减灾、应急疏散演练、禁毒防艾、知识产权保护、卫生健康等)。
(三)生态文明建设进校园(文明校园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学校创建、绿美校园三年行动等)。
(四)美育教育进校园(戏曲艺术、高雅艺术进校园、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等)。
三、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事项
中小学教师培训(国培计划、万名校长培训计划、义务教青年教师培训计划等。
附件2
2023年进中小学校县级事项实施部门、内容及方式
事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牵头实施部门 |
实施内容及方式 |
实施期限 |
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2项) |
1 |
中小学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 |
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办公室 |
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教育质量评估,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实地督导。 |
全年 |
2 |
教育综合督导 |
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办公室 |
中小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校园安全、疫情防控、“双减”、“五项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统一战线知识教育学习使用情况、学校少先队工作开展情况等,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实地督导。 |
春季、秋季学期开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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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教育情况、隐患督导检查,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商县公安局开展实地督导。 |
春季、秋季学期开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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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商县卫生健康局实施。 |
春季、秋季学期开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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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生产经营、校园食品销售经营安全监督检查,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商县市场监管局实施。 |
春季、秋季学期开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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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 (4项)
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 (4项) |
1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 |
县民宗局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活动进校园,由县民族宗教委商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实施。 |
长期 |
县委宣传部、共青团红河县委、县文旅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妇联、县关工委 |
爱国主义教育进校园:全民国防教育;英烈事迹和精神宣传弘扬;“赓续红色血脉 培育时代新人”红色讲解员进校园活动;“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童心向党”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新时代好少年”的选树宣传活动;全民阅读等。 由县委宣传部、共青团红河县委、县文旅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妇联、县关工委商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实施。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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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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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及法治宣传教育 |
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 县司法局、县禁毒委、共青团红河县委 |
法治宣传进校园: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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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市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
校园安全及应急演练进校园: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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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管局 |
知识产权保护进校园: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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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健局 (县防艾办) |
卫生健康进校园: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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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 (4项) |
3 |
生态文明建设进校园 |
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 |
生态文明建设进校园: |
全年 |
4 |
美育教育进校园 |
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 |
美育教育进校园: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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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1项) |
1 |
中小学教师培训 |
县教育体育局 |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红河县中小学幼儿园省级培训(万名校长培训计划、义务教育青年教师培训计划等),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
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