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183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7
信息名称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县机关事务局严格执行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全面贯彻落实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决算制度。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28条,着力提升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等中心工作的透明度,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收到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单位实际,主动公开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机关事务工作职能、制度文件、办事流程、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由办公室负责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层层把关,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工作。

(四)监督保障。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确保信息更新及时、链接正常、内容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不够系统全面,公开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解读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

(二)改进措施及情况。一是将加大政务公开的学习培训力度,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深化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二是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从而不断优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