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9-05068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目录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2-01
信息名称
2018年红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州政府办:

  2018年,红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州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州政府的同意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以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前推进。现将红河县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2018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红河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相关要求,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结合红河县边疆县市发展的自身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和规范权力运行的根本保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突出公开重点,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监督机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方法和途径,积极主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及时有效的进行公开发布,让群众及时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学习法律知识、加强群众主人翁意识,积极融入到红河县建设中来。2018年度,全县未收到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和投诉。

  (二)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2018年,红河县政府及时充实和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任副组长,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公室,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机制,做到了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确保了红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也分别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2018年红河县政府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费投入,全年共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5万元,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红河县围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相应完善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程序》、《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答复程序》、《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办法》、《公开考核办法》、《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流程图》、《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县政府信息不能确定属性审核表》、《县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与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确保红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持续开展。

  (三)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红河县严格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使政府信息公开呈现灵活多样的形式。

  1.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包括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红河县站点、96128查询网、重大决策听证网、重要事项公示网、重点工作通报网等网站。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窗口作用,着力推动红河县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置了县、乡镇、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实现资源共享、整体联动。

  2.“96128”政府信息查询专线。全县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均确定了“96128”热线联络人员。2018年96128共接听617次,成功554次,成功率96.18%,满意率99.28%。

  3.设立公共查阅中心。将县档案馆、图书馆指定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集中查阅中心,县档案馆专门建立了现行公开文件查阅场所,2018年共提供利用档案32人次、58卷(件)次,复制并摘抄档案资料165页,出具档案证明32份;图书馆接待读者42618人次/年,书刊流通15216册次,提供利用现行公开文件8人次、21件次。

  4.在政务服务管理局设置了政府信息查询(受理)窗口,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5.积极组织各乡镇、部门开展新媒体政务公开工作,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上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并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及时回复和反馈问题处理情况,目前,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正在申请筹建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红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141条,重点领域共发布信息899条。针对必须公开和有必要公开的信息,红河县政府政务公开科严格按照《红河县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红河县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红河县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等有关制度条例,逐级上报审核,依法有效及时地进行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真实性。各乡镇、县直各办、局,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也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法规条例,确保了信息公开数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在2018年全年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共公开了3762条信息。已公开信息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机构职能变更,政策与规范性文件类,重大建设项目,民生工作意见,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有关工作,公开了有关汛情的预报及防范措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方面,公开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项目用地征文及审批结果、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证、经营性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果等信息。机构职能方面,公开了政府部门机构内设、人员的调整变更情况,以及各局、各单位的调整、搬迁等信息。公共卫生方面,公开了医疗事故鉴定情况、医疗机构行政处罚情况,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医疗收费标准、执业医师注册,以及全县各级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日均费用情况、门急诊均次费用排序情况、医疗质量监管考核综合得分排序等信息。教育方面,公开了义务教育费用、教育费用减免等方面的政策和公众教育收费、招生考试等信息。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公开了城镇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从业人员收入标准等信息。民政方面,公开了社会救助标准、养老福利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信息。公开了全县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内容,以及质量技监许可项目、程序、结果,质量技监抽查结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为切实有效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灵活性和多样性,真正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广泛性和覆盖性。2018年红河县政府督查室共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179件,政协委员提案122件,办复率为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由于红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答复专栏开设时间较晚,目前正在积极将全部提案建议办理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18年红河县共开展了21次政策解读工作,其中传达学习上级政策文件19次,分析解读我县出台政策文件2次。具体开展情况如下:1、2018年8月30日,县人民政府县长和涛同志主持召开改进完善乡镇财政管理机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的主题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乡镇财政制度,改进完善乡镇财政管理机制。县长指出:一要清醒认识改进完善乡镇财政管理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乡镇财政管理机制是有效的、管用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动力,但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推进,以前的管理机制已经不适应,不顺应当前形势的需要。二要着力加强对改进完善乡镇财政管理机制20条的贯彻力度。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出台的《红河县关于进一步改进完善乡镇财政管理机制的20条措施》,把乡镇财政所管理由乡镇政府统一管理调整为县财政和乡镇政府双重领导,在机构设置,人员聘用、内部管理、素质提升等各个方面都作出了调整。三要着力加强改进完善乡镇财政管理机制20条措施的保障力度。改进完善乡镇财政管理机制20条措施是我们主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创新举措,县政府办要把这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抓出实效。2、《红河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规范红河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各方合法权益。该实施细则于2018年11月16日第十五届人民政府二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9年 1月1日起施行,县长和涛同志在会上对该细则作政策解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逐项分解细化,全力推进。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红河县全县坚持以积极回应、主动引导为主的处置原则,在第一时间将政务舆情报分管部门、领导,并快速建立起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稳定、顺畅、高效的联动机制,适时、规范地发布权威信息,掌握权威信息发布的主导权,并最大程度地争取媒体的认同和支持,采用积极的方式应对和化解政务舆情危机。在政务舆情趋于平稳后,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形成书面报告和建议,建立起有效的舆情处置评估机制。根据对红河县2018年度全县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收集整理,红河县共回应处理政务舆情118件。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大厅共设置了28个服务窗口,分别接入了30M互联网和20M政务外网,拥有自己独立光纤箱,网速可达100M,并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网速,完全能满足大厅办事需求。便民服务设施配备完善,县级服务大厅悬挂“红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标识、13个乡镇已悬挂“为民服务中心”的标识。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排队等候区、文印室以及配备复印机等便民服务设施。免费提供报刊(图书)阅览、饮用水、急救药品,开通残疾人、孕妇、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绿色通道”。我县原则上应入驻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的部门有35家,实际进驻31家;原则上应入驻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的行政职权事项1009项,公共服务事项103项,实际驻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的行政职权事项106项,公共服务事项15项,共受理事项2087件。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度红河县收到政府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并依法给予成功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例如:我科室于2018年10月22日收到州政务公开科《红河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编号:18—082),申请人要求公开我县宝华镇2017年度决算部门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的第一时间内积极给予受理承办。积极与宝华镇相关部门沟通、向上级领导汇报反映,按照《红河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申请人办理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内容予以公开。目前,全县未收到不予公开的信息内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红河县全县范围内未收到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2010年8月,红河县人民政府建立了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红政办发〔2010〕54号),明确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政法工作的副县长、政府办主任为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县政府组成部门均同时设立了新闻发言人。今年,红河县人民政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也建立和完善了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截至目前,红河县政府已召开2场新闻发布会。二是拓展公开渠道。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整合了信息化、电子政务建设设施,降低政府信息公开投入,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明确红河县人民政府网站、红河县广播电视台为常用公开平台。新增红河县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目前,该公众号正在申请开通阶段。下一步将积极筹备推行红河县人民政府微博公众号。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县人民政府明确红河县档案局、红河县图书馆为“红河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县图书馆在馆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并设置了明显路径标识,现有1台电脑设置成政府信息查阅电脑,用于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方便了群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9年工作计划

  取得成绩的同时,红河县人民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的还存在机构编制不足的问题,没有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编制,不利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下一步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将做好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网上信息服务。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机制,加强对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的更新维护,确保各项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健全绩效考核制度,从信息产生源头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加强考核,规范网上发布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

  (二)是进一步理顺机制。对照有关法规政策,规范公开内容,查缺补漏,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提高公开质量,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避免踢皮球、推责任的现象发生。

  (三)是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积极开展社会监督,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促使红河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总之,红河县将会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切实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更优。

  八、其他应报告的事项与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