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441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4
信息名称
红河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现公布红河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红河县迤萨镇北门街县政府办公楼406,电话:0873-4621209,邮箱:xxgkk12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红河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持之以恒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稳定向好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全面推进法定主动公开。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县级各部门中心工作落实情况,持续加强重大项目建设、乡村振兴、义务教育、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等信息公布力度,全年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文件10件、政务动态信息430条,概况类信息198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548条。

二是全面提升解读回应质效。发布《红河县外商投资奖励办法规范性说明》等政策解读信息6条,回应雨露计划、私挖乱采等公众关注热点68次,组织参加1场《红河热线》在线访谈栏目。

三是全面加强重要信息推送。各乡镇各部门重点工作动态,及时在门户网站新闻资讯栏目发布信息确保时效不落后,高质量维护专栏34个,均在规定期限内更新发布内容

四是深入开展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动,及时公开人大建议办理情况4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5件。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有关规定,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接收州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流转的公开申请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均为自然人申请,予以公开3件,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信访举报投诉类1件,其他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县政府办公室对各部门、乡镇拟通过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的信息逐篇逐段、逐字逐句进行审核校对,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进行发布,要求各单位规范填写《红河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缺少签字盖章等信息的不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运维、管理微信公众号1个(红河县政务公开),全年转载发布信息63条,订阅数652个。

(五)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常态化强调工作要求,加强政务公开日常监督,抓好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水平,组织开展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期,举行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4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8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15

行政强制

83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66.6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备注

统计时间截至202312311231日前收到申请未办结的申请件列入第四项统计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部门及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缺位,存在担心暴露问题、增加工作量等情况,不愿公开、不敢公开,应付了事思想严重。

二是信息公开程序不规范。少数部门落实三审三校、报送保密审查表等机制不到位,对相关工作要求不够重视,存在反复强调仍不整改的情况。

三是工作队伍不稳定。部分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频繁更换,导致工作断档、有事找不到人、工作质效较差等情况。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压实责任到末端。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业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领导体系,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到岗到人,督促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切实扛起工作责任

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年内组织开展一次业务能力培训,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以高质量信息公开成效支撑全县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要求。严把信息发布文字关保密关,落实好三审三校制度,提高政务信息质量,确保信息发布程序规范到位,内容全面、精准、不出错,高标准严要求推政务公开工作出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红河县人民政府

20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