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4日,县人民政府县长和涛在县游客服务中心202会议室主持召开红河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了红河州红河县新能源项目招商合作框架协议。现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县投资促进局局长普金华同志关于红河州红河县新能源项目招商合作框架协议起草说明和主要内容的汇报,县发改局局长刘国甫同志作补充汇报。
会议认为,充分利用好全县丰富的风力、太阳能资源,引进投资实力强、技术先进的公司,大力发展新能源项目,是打好“绿色能源牌”的重要举措。
会议决定:
(一)原则同意《红河州红河县新能源项目招商合作框架协议》。
(二)请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金顺同志代表县人民政府与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约。
(三)由县投资促进局、县发改局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党组文件提请县委常委会审议。
出席:和 涛、李金顺、罗冲开、石家强、张积成。
请假:郎文浩、白永成、杨金万、张忠杰。
列席:县政府办刘泽民、刀志学,县发改局刘国甫,县财政局钱友善,县审计局杨帆,县投资促进局普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