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州政协副主席黄德亮率督察组到红河县开展林长制督查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县委副书记、县长文晓波参加会议并汇报了林长制落实情况。副县长潘崇寺、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刘国甫等参加督查。
督察组首先通过座谈交流,认真听取红河县落实林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充分肯定了红河县实施林长制取得的成绩,并指出,要高度重视全州林长制的制度体系建设,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工作,全面落实好州县乡村4级林长的护林员责任区网格化落地上图,保证专项经费保障到位,林长公示牌全部设置到位。
会后,督察组一行先后来到红河县库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车古乡腊娘垤村委会和浪堤镇虾里村委会阿姆山管护站,详细了解了各级组织体系和工作机构建设及经费保障落实、林长公示牌设立等方面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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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组指出,各级林长要履行好职责,贯彻落实省、州总林长指示工作,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充分认识林长制的重要意义,把林长制摆在更突出的位置,提高站位,拓宽思路,深入推进林长制,赋予林长制更多内涵与内容,压实责任,坚持分类指导,把好山好水保护好,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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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组强调,要高度重视推进林长制工作建设,从建立完善机制入手,着力先行先试,总结好实施林长制的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在责任范围内保护生物多样性。推动管理体系新变化、资源保护新提升、林业产业新发展、林业改革新突破、林农收入新增长,形成人人关注、全员参与的生动局面,营造共同护绿、增绿、活绿、用绿、兴绿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