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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召开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

来源:红河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1-07-09 浏览次数:

7月6日,红河县召开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县委书记、县总河长陈勇宏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副总河长文晓波,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世红及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班子成员,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等参加会议。州水利局保留副县级待遇干部蒋崇圣到会作指导培训。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总督察杨杰主持。

陈勇宏指出,落实河长制,保护水安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全县上下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久久为功,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河(库)保护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切实把河库保护好、管理好,让水资源、水生态环境造福全县人民。

陈勇宏强调,河长巡河,绝对不能是自欺欺人的去看一看,摆拍一张照片就完事,而是要沉下心来、扑下身子,坚持问题导向,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陈勇宏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中央环保督察组发现的一系列事件教训,对照查找红河县存在的问题,扛牢整改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整改问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全面落实河长制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担当尽责,落实落细河(库)治理责任,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河(库)巡查整治力度,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严格督导问责,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蒋崇圣从河长制的背景、红河州河长制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建议四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并就巡河软件使用等相关业务进行了培训。

会议传达了《关于保山市东河污染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了当前省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问题、红河县河长制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建议,以及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深刻汲取东河教训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河长制责任落实情况和红河县省级交叉执法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观看了专题片《“东河之问”之七》。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乡镇设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