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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督察组到红河县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专项督查工作

来源:红河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8-04-13 浏览次数:

4月9日至4月10日,州委第五督察组到红河县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专项督查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蒋国红,县环保、住建、交警大队、林业、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督察。

督察组重点督察了红河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建设、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林下种植排查及整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信访件办理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排查整治等工作情况。督查组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反馈意见等方式进行。

督察组对红河县的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如下要求,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自觉将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二要进一步加大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力度。俄垤水库虽然现在调整为备用水源,但要加强对该水源地的监管保护力度。三要进一步加强对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监管保护力度。阿姆山是红河县的母亲之山,要像保护自己的母亲一样保护好阿姆山。四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力度。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相关台账资料,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加大整改力度,力求所有问题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