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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韦武调研工程建设情况

来源:红河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12-14 浏览次数:

年终岁尾,当前随着元江至蔓耗高速路(红河段)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为排查隐患,提前工作,防患于未然,2017年12月12日中午,红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韦武带领红河县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普祖举及县拆迁办、县人社局相关领导到云南建投集团元江至蔓耗(红河段)项目指挥部调研,并视察了三项目部的现场情况。期间积极摸排,尽早介入,为全力做好年未工程建设中存在矛盾隐患、民工讨薪维稳等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云南建投集团元蔓高速公路红河项目部副总指挥长尹世雄陪同调研。

在调研中,云南建投集团元蔓高速公路红河项目部副总指挥长尹世雄汇报了其公司建设的相关情况和存在问题,相关部门领导做了交流发言。韦武局长针对相关问题情况,提出了六点要求:

第一、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坚决不能掉以轻心,工程来不得半点马虎,要高度重视,落实细化责任,认真排查矛盾源头,及时了解,及时介入,及时化解,把矛盾扼杀在萌芽状态。

第二、要规范外包程序和方式。现在很多劳务纠纷的根源就是外包不规范。只有规范了外包的程序及方式,才能从根源减少劳务纠纷。项目部指挥部必须及时全面掌握外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案发有预案。

第三、要加强情况的上报。只有加强与政府等部门沟通联系,制定工作预案,提高情况上报的及时性,及时掌握情况,及时上报情况,及早处理矛盾,方能减少案事件的发生,防患于未然。

第四、要规范民工工资发放渠道。项目指挥部要建立完善建筑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联动机制。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信访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建筑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用制度来规范和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及时查处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做好拒不支付建筑业民工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的受理和移送工作。公安部门要及时依法受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特别要依法及时处理以讨薪为由牟取不正当利益、冲击党政机关、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第五、要做到“三个不放过”和“四个到位”。即“情况不摸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人不息诉不放过”,以及“合理的要求解决到位、不合理的要劝导解释到位、有困难的要帮扶到位、违法乱纪的要打击处理到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掌握主动,才能确保红河县平安稳控。

第六、要加强民工人员的管理。入工人员,用人单位要做到及时登记和报备、外来人口要及时办理居住证。民工是由包工头组织的挂靠在劳务公司旗下的一种松散型管理。务工人员必须做到证件齐全,对于证件不齐全又拒不申请补办的,一律不得雇用,一经发现,坚决辞退,强化民工自觉办证意识,无证不得就业。定期免费举办各种形式的法制、新政策、新规定、新管理办法宣传活动,帮助民工树立守法和合理利用法律、政策保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意识。

最后韦武局长强调:“建设领域矛盾排查、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涉及面广、涉及问题多,矛盾得不到及时排解,不仅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健康发展,而且直接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为切实解决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红河县委、县政府已经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的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行动措施,使红河县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矛盾隐患排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