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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于2026年6月召开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3-19 浏览次数: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于2026318日在县城迤萨召开。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于20266月召开。县委书记陈勇宏主持会议。

县委委员27人、县委候补委员1人出席会议,县纪委委员22人列席会议。

全会听取了《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说明;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

全会指出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围绕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开创发展新局面的总纲,紧扣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和县委“1153”工作思路,锚定建设经济蓄力提质发展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干热河谷生态建设样板区目标,优化现代化产业结构,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拓宽两山转化路径,着力提升民生福祉,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奋力开创红河县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全会号召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来,团结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开拓进取,密切配合、协同发力,努力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