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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未”成长!红河县法院“三举措”加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

来源:红河县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24-07-01 浏览次数:

红河县法院坚持能动履职,多元联动,以案释法,督促离婚案件父母当好合格家长,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实施以来,共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11份。

一、能动履职,发挥法院职能护“未”成长。

坚持关口前移,着重加强对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父母因离婚产生纠纷,子女将面临心理上、生活上的巨大变化,红河县法院对离婚案件父母有不抚养、不教育、不关心的情况时深入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自4月15日至6月27日以来,共排查婚姻纠纷案件75件,适用“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的案件占14.67%。

二、多元联动,凝结保护“未成年人”合力。

联动红河县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形成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合力。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员经验丰富、善于沟通的作用,对于案件中离婚父母存在抚养、教育、保护不力、不当行为的,及时予以提示、劝诫。同时延伸司法职能,与红河州中院、县政法部门联动,通过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活动提升普法宣传实效,自4月15日以来,组织开展专题普法活动8场,参与活动人数4500余人。

三、以案释法,提示警醒父母为“未”续爱。

正反案例释法,推进离婚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以身边的事为案例,用当事人听得懂、能接受的语言,用正面案例讲清妥善处理离婚事宜后对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积极效果,用反面案例揭示离婚后家庭关爱缺失、教育不到位对未成年子女产生的消极后果,把情理法融入到案件处理中,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