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工商信局:常态化开展企业自建房安全检查
为扎实开展全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回头看”工作,县工商信局常态化开展企业自建房安全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责任到人
县工商信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从制度上形成局长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工作人员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具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从措施上压实工作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统筹推进常态化检查排查。
二、查漏补缺,消除存疑隐患
干部下沉企业一线,走访工厂、商铺等场所,对辖区内规上工业企业、中微小工业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违法建设行为及生产安全问题,摸清辖区内经营性自建房的底数,建立工作表格和台账,分类准确登记。不漏一栋,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安全隐患全面消除。
三、严格管控,守住安全底线
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风险意识,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云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手册》监督企业整改,明确责任人,签署安全责任书,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生产必安全。
四、加强宣传,引导自我督查
在排查隐患的同时,宣传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做好解释引导,切实提高企业对自建房隐患排查的认知,牢记树立防范在先、警惕在前的安全意识,自觉积极参与到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来。
县工商信局将继续加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将安全检查常态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进行有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