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县委书记、县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张智俊主持召开中共红河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讲话精神和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听取红河县2019年审计工作汇报,审议《红河县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办法》和《红河县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研究部署2020年工作。
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和涛,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白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蒋国红,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钱真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莫山以及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19年,县委审计委员会和县审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在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提升公共资金绩效、规范权力运行、促进财政增收节支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县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会议要求,审计机关要坚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把握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根本要求、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把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坚决扛起审计监督政治责任。
会议要求,2020年要持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审计特长和优势,着力提升监督效能。要切实把握审计监督重点,提升思想认识,以更高的站位把握审计方向,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要聚焦中心大局,以更实的举措发挥审计职能,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政策落实、提高公共资金使用绩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规范权力运行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以更优的方式提高审计效能,通过加强审计工作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审计、多部门联动协作、社会中介机构和内部审计等途径,增强审计监督合力,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实现审计全覆盖。
会议强调,审计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一是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审计精神立身、创新规范立业、自身建设立信,全力打造模范机关。审计干部要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坚决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二是要正确认识审计监督与监督审计的关系,审计机关作为监督部门,要树立“正人先正己”的理念,要时刻警醒自己要依法履职、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和“高压线”,正确处理好监督别人与接受监督的关系。三是要增强依法审计与防范审计风险意识,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政策,客观反映问题,准确界定责任,审慎作出评价,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要把好审计质量关,不留安全隐患,严控审计质量,切实防范审计风险。四是要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运用好审计结果。审计机关要加大审计整改跟踪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着力建立整改长效机制。被审计单位要全面梳理审计查出问题,制定审计整改方案,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县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要牵头负责,推动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公安、财政、税务等部门沟通,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促进各部门工作密切协作、互为补充、同向发力、共享成果,真正形成推动红河事业健康发展的监督合力。
县审计局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