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规定,近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对红河县企业进行2019年第四季度“双随机”抽查。

2020年1月3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对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元蔓高速公路土建三分部混凝土拌合站进行了“双随机”检查,并现场制作了环境执法检查(勘察)笔录。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监察要求,该公司负责人王某表示一定按要求尽快落实。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严格责任落实,加强对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