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对口支援专项资金支持沪滇劳务协作相关政策,经红河县云梯酒店申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州扶贫办审核和公示,2018年5月确定红河县云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红河州就业扶贫基地。红河县人社局于2018年12月向红河县云梯酒店分配发放帮扶资金2000元,后经红河县审计局审计,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云梯酒店分配发放帮扶资金2000元不符合相关规定。发现该问题后,红河县人社局积极整改,经过与红河县云梯酒店对接协商,云梯酒店已于5月29日将不符合发放条件的沪滇项目帮扶资金2000元如数退回红河县人社局,红河县人社局已将该2000元资金上缴财政国库。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