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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雪中送炭

来源:红河县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19-08-20 浏览次数:

2016年9月,何某以300元的价格租了一辆小型客车带儿子何某飞到红河县人民医院看病,当车辆行至迤萨镇凹腰山时,与一辆拖拉机相撞,造成何某飞严重受伤送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他乘客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何某一家本来就是当地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极其困难,面对儿子的不幸死亡,全家人陷入了万分悲恸之中。

何某及妻子白某为索要儿子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医疗费等,将相关人员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67404.82元。红河县人民法院受理后,经依法审理对案件进行了判决,相关责任人高某根据法院判决赔偿了17028.13元,但事故主要责任人罗某的赔偿款120376.69元却一直没有兑现。何某从高某处收到的17028.13元赔偿款已全部用于处理何某飞的丧葬事宜,在何某飞生病期间向亲戚借的欠款仍无法赔还,何某一家眼巴巴地指望罗某能够及时兑付赔偿款,但罗某一直未兑付,为了能够及时得到赔偿款,何某夫妇向红河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红河县人民法院为了及时维护申请执行人何某夫妇的正当权益,收到案件之日就及时组织干警到被执行人罗某家开展执行工作。然而,令执行干警始料不及的是,被执行人罗某年老体衰,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且无固定收入来源,家庭生活极为困难,也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的情况反馈给何某夫妇时,何某夫妇深深的感到了绝望。

为帮助申请执行人何某一家走出困境,缓解经济上的压力,执行干警向何某夫妇讲解了司法救助相关政策,积极引导何某一家申请司法救助,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何某夫妇向红河县人民法院提交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根据相关规定,何某夫妇获得了一次性补助69780元,在完全没有指望的前提下得到了较大金额的补偿让何某夫妇始料不及,正如申请执行人何某说到的“这真是雪中送炭,太感谢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