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红河县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8月7日上午,红河县环保局局长龙海丽同志带领分管副局长、污防股负责同志对县污水处理厂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重点对污水收集情况、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污泥处置情况、记录台帐完善情况、废液处理情况、排放口规范化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下一步,县环保局将不断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督促其不断完善运行管理,确保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2018年减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同时,督促县住建局一是要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加大管网巡查修复连通力度,采取截流、调蓄等措施,做到现有污水应收尽收,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和进水浓度;二是要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积极争取资金,于2018年8月30日前购买、安装出水口总氮、总磷自动监测设备,完成验收,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数据正常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