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政法部门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以来,红河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了各项纪律作风整治工作。8月16日,红河县人民法院再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秦卫东通报了8月13日全州政法机关纪律作风专项督查组对红河县法院的督查反馈意见,认为红河县法院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部分干警对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教育的现象;二是对专项整治第二阶段的对照检查态度不够认真,整治活动成效不明显,征求意见不够广泛;三是专项整治活动台账资料不全,台账管理不够规范。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参会党组成员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实际,积极发言剖析了各自分管口存在的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并达成了一致共识。
最后,秦院长要求党组班子成员在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中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严格要求,做好表率,并就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各党支部及各业务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分析队伍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对问题认真梳理并形成问题清单;二要严肃组织生活,开展以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为主题的党组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问题为导向,提出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切实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要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范围除相关部门外,要有选择地向案件当事人征求,广泛听取群众对法院队伍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司法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