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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召开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来源:红河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8-08-24 浏览次数:

2018年8月20下午,红河县黄标车治理淘汰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公安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各乡镇设分会场。会议由红河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张学贵主持,全县各乡镇长、县直相关部门和9个运输企业参加会议,会议就下一步我县淘汰黄标车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会议分三个议程。首先由红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杨彦林宣读《红河县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通报了我县黄标车情况及淘汰黄标车考核相关政策。

之后,红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韦武同志指出:“我县共有黄标车任务数161辆。国企、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的黄标车9月30日前必须淘汰;运营黄标车34辆,10月31前淘汰;其余车辆12月31前淘汰。”针对严峻复杂的形势,韦副县长再次强调:“淘汰黄标车,减少尾气污染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不断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共同把我县的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圆满完成。并就此项工作提出相关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乡镇、各部门务必认清形势、提高站位、积极作为,坚定不移地推进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二是要抓好措施落地,坚决打赢治理淘汰黄标车攻坚战。按照州、县两级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和《红河州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办法》中确定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密切配合,依法治理、综合施策,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三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落地见人、落地见车”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将车辆落实到具体人,确保每辆车都有责任人去做工作。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公安部门要加强风险防控,全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最后,韦副县长与环保局、迤萨镇、红河县红润运输有限公司等部门签订了《红河县治理淘汰黄标车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