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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环境保护局及时传达贯彻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来源:红河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8-09-07 浏览次数:

2018年9月4日下午,红河县环境保护局在局会议室召开局务会议传达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会上,局长龙海丽同志传达贯彻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会上,龙海丽局长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进行了深入学习,并结合我县实际和本单位职能职责对于如何贯彻落实此次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作出明确安排。

龙海丽局长指出,全局干部职工要切实学习贯彻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最大决心肩负起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使命。并强调,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召开,充分展示了州委州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程度。是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的具体表现。大会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州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省委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

结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龙海丽局长指出,红河县地处云南省红河西南部,红河中游南岸,红河为中国云南省——越南跨境水系,是唯一发源于云南境内的一条重要国际性河流。我们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深刻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来抓,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切实增强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以最大的决心肩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使命,以最坚决的态度狠抓上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以最有力的举措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加快推进美丽红河建设,为红河大地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作出积极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