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三无”人员未就业劳动力的就业脱贫问题,红河县人社局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覆盖全县辖13个乡镇,88个村委会,3个社区,2323个建档立卡户。
乡村公共服务岗位的安置对象是:“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大龄劳动力、有残疾人家庭劳动力和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简称“三无”人员)。开发的岗位主要包括:就业扶贫工作信息员、乡村环境卫生清扫员、乡村社会综治协管员、乡村道路维护员、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及残疾人帮护员、乡村河道(湖泊)维护员等6个类别的乡村公共服务岗位,按照“因需设岗、以岗定员、人岗匹配、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安置。
我县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截至目前,红河县人社局已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232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