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全县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任务。依据《红河州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加强加油站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10月26日,县环保局、工信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在环保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联席会。

会上,首先县环保局科室负责人介绍了省州部门对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的要求和我县所有加油站分布基本情况;其次,按照分期、分批实施改造原则,研究制定了我县2018年下半年以及2019年、2020年地下油罐水污染治理工作计划。
最后县环保局副局长石龙博强调:一是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是贯彻落实“水十条”的刚性任务,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相关部门要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二是以防为主高标准的完成这次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三是对未按期完成改造任务或防渗设施达不到要求的加油站,由环保下达不符合要求通知书,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延期手续,工信部门不予通过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