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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召开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会议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5-09 浏览次数:

近日,红河县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中央关于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及其教育警示的通报,进一步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云南省《实施办法》,安排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签订2017年执纪审查安全责任书。

会议强调,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正视执纪审查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补齐短板,聚焦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聚焦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在方法上抓住关键和要害,严格自律,秉公执纪,坚持按政策、按原则、按规矩和程序办事,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提高执纪审查工作水平,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会议指出,近期中央通报了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的滥用监督执纪权,有的不收敛不收手,这些行为不仅败坏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形象,损害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还会动摇广大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对党的事业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纪检监察机关绝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绝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一定要对照通报中的教训警示深刻反思、引以为鉴。

会议要求,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承担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纪的维护者、监督者、执纪者,在政治上、思想上、纪律执行上、素质上都要比别人强,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支持帮助,生活上关心爱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抓早抓小,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