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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召开县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5-19 浏览次数:

5月17日,红河县十二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在县会堂召开。县委书记张智俊作动员讲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兴成宣读《中共红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十二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组组长授权和任务分工的决定》,并就巡察相关工作纪律作强调。县委副书记、县长和涛主持会议,县级“四套”班子成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体成员,县属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县委巡察人才库全体同志,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及各派出机构负责人,13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参加会议。

此次巡察县委派出4个巡察组分别对迤萨镇、县教育局、县农科局、县卫计局、县供销联社5个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常规巡察。巡察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问题,紧扣“六大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盯住“三个重点”,同时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特点,查找在推进落实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方面存在的个性问题。

会上,县委书记张俊智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州、县委对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充分发挥巡察的“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二要把握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巡察工作的利剑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把握巡察工作定位,把握政治巡察方向,明确巡察工作重点和任务,让巡察真正成为发现问题的尖兵、纪律审查的前哨,推动成果转换,充分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三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筑牢巡察工作的坚强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政治自觉,明确工作责任,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巡察。巡察人员要强化责任担当,敢于顶真碰硬,坚持实事求是发现问题,依纪依规开展巡察,切实当好遵守纪律的标杆和严于律己的表率。四要坚持“学思践悟”,全面增强巡察工作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强化巡察队伍建设,强化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要向省委巡视工作和州委巡察工作对标看齐,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要探索建立对巡察组巡察质量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守巡察工作纪律,真抓实干确保高质量完成本轮巡察任务。

下午,特邀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白江就开展巡察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注意事项以及如何发现问题线索等事项进行了业务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