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教育局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证,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抓实。
一是签订责任书,建立廉政档案。与各中小学(园)校长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要求各中小学(园)领导班子填报廉政档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相关规定告知书,加强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守住廉政底线。
二是进行分级约谈,层层传导压力。局班子成员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局机关股室长及本系统内需要约谈的对象进行约谈。
三是严格执行“三述”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每年听取中小学校(园)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述德”报告,强化负责人廉政意识、责任意识。
四是创新方式,强化监督。将纪委履职切入转移到对领导干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强化执纪监督,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推动作风持续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