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关于下达2017年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资金预算的通知》精神,我县拨付2017年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149.4万元到14所中心校、13所初级中学及红河一小、红河二小。
此次经费拨付对象是我县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的特殊教育学生,共249名,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这笔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个人小型辅助器械、低值康复设备的配备、维护与更新,教师特教和康复专业培训,特教会议、交流互动,残奥和特奥体育运动以及其他特殊教育教学相关的经费开支。
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拨付,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有利于特殊教育学生随班就读得到更好的教育和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