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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人民法院开展“感受立案,体验诉服”宣传月活动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21 浏览次数:

2017年6月20日,红河县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开展了“感受立案,体验诉服”宣传月活动,邀请了县人大、政协、社区、律师等代表参加,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了红河县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司法诉讼服务便民举措的真实体验。

参观诉讼服务中心体验司法服务举措

在诉讼服务中心,讲解员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律师等详细讲解了诉讼服务大厅的功能,使参观人员切身体验了法院的人文司法服务。一是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强化司法公开。通过“三公开”平台,便捷地让当事人及时了解立案程序、诉讼程序等信息。在立案大厅设立了互联网电脑,当事人可以随时查询案件的动态,案件承办法官适时解答当事人提出的相关法律咨询。二是积极推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等网上立案平台建设。当事人可通过电脑、手机等上网申请立案并下载相关材料,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对立案相关程序的了解。三是加强服务意识,主动上门立案。红河县法院实行对身体残疾、孤寡老人等进行上门立案服务制度。根据预约电话,对没有条件到立案庭立案的当事人,立案庭积极上门立案服务,为当事人解除了立案难问题。四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红河县法院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2017年以来,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5件9人7670元。五是积极开展诉讼服务。对来访的当事人,立案庭都安排资深法官释法解惑,发放法律文书撰写样式,直观地为当事人解答“怎么写诉状”、“怎么打官司”等问题。

参观科技法庭 感受现代审判质效

在上级法院的关心和支持下,红河县法院建立了三个科技法庭及一个便携式科技法庭,实现了对庭审的同步录音录像刻录,实现了庭审的科技化和公开化。讲解员向参观人员介绍了科技法庭的建设情况及功能设置,到目前为止,对红河县法院直播的案件庭审点击率高达13670人次,自觉接受了群众的监督。同时,红河县法院对事实清楚但当事人一方身处遥远外地的案件,实行QQ办案,在双方当事人都可以视频的情况下,法院居中进行审理和调解,极大地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召开座谈会 广纳意见建议

在参观完诉讼服务中心及科技法庭之后,召开了“感受立案、体验诉服”座谈会。会上,分管立案工作的张义龙副院长向参会人员介绍了立案登记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实效,并对诉讼服务中心的升级建设规划作了介绍,希望社会各界对法院的工作给予最大的理解和支持。代表们积极发言,纷纷感谢县法院给予了这么一次学习的机会,并结合各自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有的认为现代化设备提高了诉讼服务效率,但是对于在外务工的人员来说,应加大宣传力度,使大众了解并利用好远程立案这一手段,降低诉讼成本。有的认为在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对法院和法官的要求较高,责任也在加重,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也要加强自身建设。有的认为这样的宣传活动,应扩大参加的范围,深入群众,使群众广泛了解和支持法院的工作。对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张副院长表示高度重视和接受,并对参会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

代表有话说

活动结束后,笔者对参加活动的代表进行了采访。一个社区代表说:通过今天的活动,对法院的立案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以后在基层工作中,也会大力向群众宣传法院的立案工作,并更好地做好服务群众的工作。一个人大代表说:法院对于事实清楚的案件,应该大胆创新,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