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体现干部职工履职过程中干多、干少、不干或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不一样的差别,红河县住建局紧紧围绕优化机构改革中一局一策的精神,推行干部职工操行分积分制,破解干部职工管理难题,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创新干部管理模式。
——按责优化积分对象:主要领导对其他班子成员进行积分;班子成员对分管中心主任、副主任进行积分;中心主任、副主任对本中心职工进行积分。
——科学设置积分内容:年初给干部职工给定操行基础分100分,无故不服从安排工作的一次扣5分;被上级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为单位立工受奖的一次加5分;被上级部门书面通报表扬的一次加5分。
——严格运用积分结果:年终操积行分在90分以上按一定比例评为优秀;70至89分的评定为合格;60至69分的评定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评定为不合格,并由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且不列入该年度评优评先对象及扣罚一定比例的绩效奖。
——规范量化积分程序:积分采取日积分、周小计、月中计、季大计、年终计的办法全程管理,并在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积分情况交至办公室,实行零统计制。